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三农”发展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 问:“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答:“十二五”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为了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目前已有12个省开展整省推进试点,有2160个县开展了整县推进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3.5亿亩,确权面积2.6亿亩。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承包地,让承包地经营权真正活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超过4亿亩,比2010年增加了2亿多亩。 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共同发展。截至今年6月,全国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140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既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又以服务的规模化带动经营规模化,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经营收益。 三是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涌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开始返乡从事农业创业。这些新农民带来了互联网思维,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和淘宝等电商平台,创新性地销售各类特色农产品,并将各种文化创意引入到农业生产中,正在给古老的农业产业注入崭新的生机和活力。 问:“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主要得益于哪些经验? 答:这些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新世纪以来连续出台了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三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丰富和发展了党的“三农”政策理论,进一步明确了“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为推动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指引。“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在宏观调控中加强农业,持续增加“三农”投入,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更应加大支持保护力度,决不能形势好了改政策、粮食多了减投入。 二是始终注重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二五”期间,坚持实行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和完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启动实施新疆棉花、东北四省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适时调整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继续实施粮油和生猪大县奖励补贴、农业防灾减灾生产补助、退耕还林还草等一系列补贴补助政策,使重农抓粮、务农产粮和保护资源生态不吃亏、有动力、可持续。目前,农业形势好,农民日子好,最根本的是党的“三农”政策好,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这是新时期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遵循。 三是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十二五”以来,针对农业农村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向改革要红利,向创新要动力。中央先后出台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国务院印发了金融服务“三农”发展、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等文件,正在研究制定农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这一系列文件都是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按照中央要求,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扎实有效推进,有效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践证明,改革创新始终是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利器和制胜法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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