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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张继续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分摊联合国经常预算

2015-10-09 07:43:44 殷淼 李秉新 李晓宏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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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联合国10月8日电(记者 殷淼 李秉新 李晓宏)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10月8日在第70届联大第五委员会关于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议题的发言时强调,中国主张继续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分摊联合国经常预算,反对任何在经常预算比额方面把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的做法,不会接受超出中国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愿意承担应尽的财政义务,并在维和摊款方面继续担负起作为安理会常任国的特殊责任。

王民说,中国代表团感谢会费委员会主席格雷贝尔先生、主计长巴希欧塔斯女士关于经常预算和联合国维和摊款比额的介绍。会费委员会和秘书处经过认真研究,就2016至2018年的经常预算和维和摊款比额提出了建议。这是五委审议相关议题的重要基础。中国代表团对你们的努力表示赞赏。

王民指出,南非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全面阐述了该集团的共同立场,这是发展中国家共同关切,希望能够充分反映在本次五委会议的成果中。借此机会,中国代表团愿强调如下几点:

一、应继续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分摊经常预算。联合国的正常运作,有赖于充足的经常预算、稳健的财政状况。为此,各国应根据联大确定的支付能力原则分摊预算,并及时、足额、无条件缴纳。在衡量支付能力方面,要充分考虑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能只看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势头好的一面,夸大其实际支付能力,忽视其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别。在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方面,要继续坚持“低人均收入宽减”和债务调整这两个要素,并对处于因“无法控制之情形”等特殊处境的发展中国家,在缴纳会费方面予以必要的照顾。

二、应确定公正合理的维和预算分摊比额。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确保维和行动有效开展,需要会员国为此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各方应根据联大决议,在分摊维和经费方面承担起集体责任。这种集体责任是一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具体体现在,安理会常任国承担超出经常预算比额的特殊责任,经济发达的国家承担较多摊款,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承担较少摊款。我们支持发展中国家继续享受必要的宽减,支持77国集团提出欢迎发达国家自愿承担更多摊款的主张。

三、应采取相对稳定的比额计算方法。首先是比额周期的稳定,即应继续根据联大规定,比额确定后保持三年不变。其次是计算公式的稳定。现行会费和维和摊款比额计算公式并不完美,但平衡考虑了各方关切,是会员国长期艰苦谈判形成的共识,10多年的实践也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继续沿用该公式,有利于会员国缴纳摊款,有利于稳定联合国财政状况。

四、应加强联合国预算管理。近年来,联合国预算规模不断扩大,屡创新高。但只要是必须增加的资源、必须拨付的款项,中方都不会有困难。同时,必须指出,联合国的经费来自会员国纳税人,每一分钱都不是多余的。希望秘书处在预算编制上实事求是,在预算执行上加强监督和问责,避免资源浪费,珍惜并用好会员国的每一分钱。

五、应以互商互谅、协商一致的伙伴精神开展讨论。讨论过程要体现开放、包容、民主、透明,充分照顾各方关切,避免预算问题政治化,避免对任何一方的歧视性做法。会员国之间要相互尊重,耐心协商,相向而行,共同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王民表示,根据当前以支付能力为基础制定的现行计算方法,中国2016-2018年的经常预算和维和预算分摊比额将大幅度增加。中国经济总量大,但人均水平低,属于不折不扣的发展中国家。这是中国的国情,是评估中国支付能力的重要依据。我们希望大家客观看待中国的支付能力,反对任何在经常预算比额方面把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的做法,不会接受超出中国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只要计算方法公平、公正、合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愿意承担应尽的财政义务,并在维和摊款方面继续担负起作为安理会常任国的特殊责任。该缴纳的费用,中国会及时、足额缴纳,一分都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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