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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牌指标非法卖到6万元 交易形成灰色产业链

2015-10-08 06:59:49 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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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车祸赔偿

杨海超表示,首先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证明,卖标者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买标者使用显然违反身份证法律制度。如果买标者肆意使用(例如乱开信用卡并透支),甚至进行犯罪活动(例如进行电信诈骗),那卖标者极有可能遭受损失,甚至可能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而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却由别人使用,卖标者无法对汽车进行有效的控制。卖标者可能在车祸赔偿、车辆保险、违法罚款、个人信用记录等方面面临着因为买标者的过错甚至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法院查封

其次,机动车登记在一定程度上有对外公示机动车所有权的作用。有的买标者尽管是自己出资购买了汽车,但汽车登记在卖标者名下就会被他人认为汽车是属于卖标者所有。正因如此,法院会根据登记情况查封登记在卖标者名下的汽车,即便买标者就此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也无法支持,这对买标者是最大的风险。

卖标者反悔

最后,虽然卖标者与买标者之间签有协议,但并不能杜绝彼此之间纠纷的发生。最典型的便是卖标者反悔,要求买标者加价,额外再支付买标费用。而买标者也可能因为用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要求卖标者退还买标费用,因此双方都面临签订协议时无法预知的法律风险。

■案例

年检时被告知

车已被查封

赵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他人的购车指标,一年后在年检时赵先生才被告知车已被海淀法院查封。近日,赵先生再次来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但被驳回。

赵先生出示的“北京购车指标出租(背户)协议”上显示,2014年6月,赵先生从曹女士手中购买了购车指标,注明为永久使用权,费用总计为5.3万元。曹女士除出售购车指标外,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原件给了赵先生。协议中还显示“非因曹女士的原因,车辆发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承担与曹女士没有任何关系,包括车辆的损毁、失窃以及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等”。

据了解,今年9月份,赵先生在办理车辆年检时发现,车辆被海淀法院查封。目前,曹女士与他人发生婚姻家庭纠纷,法院在案件执行阶段将其名下的车辆查封。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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