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四个全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民族化有机融合
2015-10-06 13:22:04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责任编辑:陈玮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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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的基本内涵也同样展现了民族化的要素,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民族化的有机融合。首先,小康社会是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中特有的语素,是中国人熟知的概念,也是在特定阶段和特定水平上的现代化。“小康”的目标不仅包含了符合中国人意愿的生活生存诉求,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情和社情。相比较而言,小康社会的说法也比现代化的说法更直观、更易于让中国人来把握、理解和接受,也更能体现中华民族的民族性。其次,中国社会在数千年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没有停止变革,正是不断的改革才孕育了创新的胚胎,促使中国始终向上向好的方向前进。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保证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常态,也是中华民族在当今时代的不二选择。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同样体现了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民族化诉求。复次,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治色彩浓厚,而要成为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全面转变,这是不可移易的目标和方向。但是,要实现依法治国,中国的法治就要走出一条中国的道路,概括而言,这条道路就是中国化的或者说民族化的法治之路。毫无疑问,由于国情、社会和传统的迥异,中国的全面依法治国显然不能搬用西方的法条来治国,既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更不能移植西方的法治模式和法治体系。藉此,全面依法治国从本质上就是要探寻一条民族化的法治道路。最后,全面从严治党同样贯穿一种民族化的建党要求,指向一种民族化的治党之路。尽管中国和西方国家都有政党,而且中国共产党在现代性的诉求上不亚于西方国家的政党。不过,由于中国共产党与西方国家的政党有不同的国情、政情和党情,有不同的成长史和发展史,特别是在阶级属性上有着本质差异,因而政党所从之严、所行之治尽管都走向现代化,但断然不可能趋同,也不能背离民族化的内在规定性。 总之,“四个全面”的思想与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民族化的现代化提供了目标、方向、路径和保障,为中国社会和中国共产党增进其现代性提出了要求,也为社会主义中国的现代化和民族化内设了规范。可以认为,在“四个全面”中,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民族化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现代化的目标中有民族化的规定,民族化的范式中包含着现代化的价值。不难想象,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指引前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将会循着民族化的标准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将会取得新的胜利,社会主义中国的现代化和民族化也必将登上新的台阶。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 宇文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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