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中秋国庆期间整治景区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2015-09-21 18:20:17 来源:新华财经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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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部署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发改委要求,查处旅行社以低团费或“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发改委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民生领域市场价格动态。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禽、蛋、菜、奶、月饼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巡查,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药品、物业管理等价格改革领域的市场动态,坚决制止经营者借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维护旅游、交通市场价格秩序。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005号)要求,集中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查处旅行社以低团费或“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和巡查。督促高速公路经营者做好国庆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切实降低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三是着力优化线上线下购物环境。通过发布消费警示、主动上门服务、召开提醒告诫会、印发提醒告诫函等方式,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 四是努力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保持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畅通, 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准确解答政策咨询,快速交办、转办、督办投诉举报件,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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