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要将可能溺亡的丈夫打捞上岸,却因种种原因耽搁
眼睁睁看着疑似亲人的遗体被冲走
家人很可能在柳江游泳时不幸溺亡,作为家属当然希望找到他的遗体入土为安。但让柳州市民陈女士难受的是,她好不容易在红花水电站大坝前找到疑似丈夫梁先生的遗体后,却由于种种原因的耽搁,最终眼睁睁地看着遗体被流水冲入茫茫下游之中。
陈女士说,只要回忆起当时水流溅起的那一幕,她这一生内心都不会再安宁。
空留泳箱在河面
9月13日,因为在红豆柳州论坛发布帖文讲述了事件经过,陈女士的遭遇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陈女士,她向记者介绍了更多详情。
陈女士一家住在古亭山一带。9月6日下午4时50分许,在外地的她接到了丈夫梁先生的一个电话。她没有想到,这竟可能是她与丈夫最后一次通话。
当天晚上,陈女士接到了公安民警的电话。民警告诉他,有市民把一个漂浮在柳江河面的泳箱交到了派出所,泳箱里有一台手机,通过手机里的号码联系上了她。
陈女士当晚便赶回了柳州,在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监控中,她看到了丈夫下午一个人扛着泳箱外出的画面。由此她猜测,丈夫很可能在柳江游泳时溺亡了。
梁先生今年61岁。据陈女士介绍,年轻时他也很喜欢游泳,但年纪大了之后已经多年不游。陈女士也不明白,当天丈夫为何会找出泳箱外出去游泳。
找到疑似丈夫的遗体
7日,认为丈夫已经溺亡江中的陈女士找到水上派出所报警。据她说,当时接警的民警告诉她先回去,一有消息就会立即通知她。
陈女士称,听到民警这样说,她认为派出所将会通知沿途河段的游泳爱好者、船家等,找到丈夫的遗体指日可待。
正因如此,之后几天陈女士和家人并没有到下游去搜索,她只是每天去丈夫可能下水的河段附近查看,但均没有什么发现。
三四天后,陈女士听说有船家在洛维附近的河段看到过一具穿着短裤的男性遗体漂下,这时她开始着急了。
12日早上,再也等不及的陈女士与儿子直接来到了下游的红花水电站。在水电站的监控中,他们依然没有发现什么。
不甘心的陈女士随后花1000元租了附近村民的一艘小船,慢慢地靠近坝底。经过不懈努力之后,陈女士的儿子最终确认,在河面上的一堆杂物中间,确实漂浮着一具尸体。发现尸体时的时间为12日中午12时许。
陈女士坦言,由于距离还比较远,她不敢确认河面上的尸体就是丈夫的遗体,但当时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也要把这具尸体打捞上来。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陈女士说,发现河面上确实有尸体后,她再次联系了里雍派出所及水上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表示,那里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没有出警;而及时赶至现场的里雍派出所民警则表示,他们没有相关的设施,也没有能力帮助打捞起尸体。
经过现场民警的辗转努力,陈女士最终联系上了一支打捞队来到现场。对方开出的价格是一万元。陈女士当即表示不管打捞上来的是不是自己丈夫,这个钱她都出。
正当打捞队员准备下到坝区作业时,问题又来了,水电站表示按照规定,那个区域不允许任何人员或船只进入。
事情再一次僵持住了。陈女士称,当时民警、法医、殡仪馆、水电站工作人员等各方人士都在现场,但打捞事宜就是没有办法推进。
陈女士告诉记者,之后她也不知道经过哪个部门的协调,接近傍晚时分,在关闭了几道闸门,坝底的水流变缓后,水电站又允许船只去打捞。
有关部门还请来一艘打捞船,可此时天色已晚,打捞队员在现场搜索一番后表示,看不到尸体了,只能等第二天再开展作业。
13日一大早,陈女士再次赶到水电站。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当时水电站正在泄洪。她说,自己眼睁睁地看着疑似丈夫的那具遗体被冲出大坝,冲向了茫茫下游。
受访时陈女士表示,事情演变成这个结果,她实在难以接受。事后她总在想着几个如果:如果不是过于相信水上派出所,自己早几天沿着下游搜索的话,或许早就找到丈夫的遗体了;如果水电站能够早点关闸允许打捞的话,丈夫的遗体或许也已经及时打捞上岸……
派出所表示不能擅自跨辖区出警
对于陈女士提及的警情,水上派出所所长黄毅还记得非常清楚。
他向记者介绍,9月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陈女士到水上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丈夫梁先生于前一天晚上,在柳东新区香港新城小区对面的柳江河边游泳溺水失踪了。
陈女士请求水上派出所民警帮忙查找丈夫的下落。民警表示,如果在辖区江面上发现梁先生的尸体,会及时通知陈女士。
4天后,江面上仍未发现梁先生的行踪。水上派出所民警一直记挂着此事,根据经验和水流速度判断,梁先生如果在游泳时遭遇不测,尸体可能已随着水流漂到了柳江县管辖的河段。为此,民警主动拨打电话联系了陈女士,建议她和家人到下游河段查找,于是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9月12日中午,水上派出所民警再次接到了陈女士打来的电话。陈女士在电话中说,她和家人在红花水电站附近发现了一具浮尸,怀疑就是失踪的梁先生。柳江县当地派出所民警虽然已接报赶来,可现场没有船只,只好请水上派出所民警驾船来帮忙打捞。
由于发现浮尸的河段,已超出水上派出所的辖区,民警没有立即答应陈女士的请求,而是向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指挥中心的答复是:发现浮尸的区域,为柳江县公安局的辖区,应由柳江县警方处置。
据介绍,水上派出所管辖的柳江河段为:上游至露塘车渡码头,下游至牛蹄岩即雒容高速公路桥下游约300米处,全长106公里。陈女士及家人发现浮尸的位置,已在牛蹄岩下游20多公里,属于柳江县公安局管辖的区域。如果水上派出所民警擅自答应陈女士的要求,驾船到红花水电站打捞尸体,那样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黄毅解释说,如果柳江县警方需要水上派出所增援,会通过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协调,指令水上派出所民警驾船出警协助。水上派出所民警从滨江西路北车渡码头驾船出发,往返红花水电站需要8个小时左右,这样势必会对辖区河段内的警情处置造成较大影响。擅自跨辖区出警,既违反相关规定,也是擅离职守。
打捞尸体非警方义务
陈女士家人在红豆柳州论坛发表的帖文还称,水上派出所民警不应市民要求帮忙打捞亲属尸体,是不作为的行为。对此黄毅却不这样认为。
他表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状态。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打捞尸体是警方的义务。
虽然不是法定职责,但在辖区内河段发现浮尸,水上派出所接报后还是会迅速出警,将浮尸打捞上岸。经法医技术人员现场勘验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后,水上派出所民警往往还要通知殡仪馆、家属赶来处置尸体。
黄毅说,水上派出所民警在江边守护尸体,等待殡仪馆工作人员和死者家属,时间最长的曾达到8个小时。
黄毅还提醒,市民在江面上发现浮尸,哪怕死者可能是自己的家人,也应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110指挥中心会根据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指令辖区所队民警赶往现场处置。
下游有发现请及时通知警方
随后记者从里雍派出所了解到,对于陈女士的遭遇,他们亦感到遗憾,目前已经通知辖区内下游各村子,要求村民们一有发现,就立即通知警方。
此外,记者也联系了红花水电站。值班的工作人员称,当天来了很多民警及相关工作人员,事情他们也了解一点,但具体涉及到关闸、开闸等重要事宜,需要视河流的流量而定,普通工作人员肯定无权擅自决定,必须按照领导的指示操作。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水电站运作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市民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或者警方有些特殊要求,站方一般都会予以配合的。
本报在此也特别呼吁,如果红花水电站下游的人们发现河道中飘浮有尸体,请尽快与柳州警方取得联系,以便尽早帮助陈女士找回亲人的遗体。(南国今报记者赵本高 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