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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2月13日仍鸣响警报悼念大屠杀遇难同胞

2015-09-12 19:31:38 陈光明 来源:中新社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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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南京9月12日电 (记者陈光明)由于市政府文告的不严谨,不少南京市民误认为12月13日鸣警报将改成9月18日,此事引起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发布此通告的官微“南京发布”已删除了这条信息。同时,当地人防办负责人称:12月13日南京仍按规定鸣警报。

昨日,《南京日报》刊发了南京市政府通告,“经市政府同意,本市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由每年的12月13日调整为每年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而12月13日南京的警报鸣放,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执行”。

这一消息立即引起南京市民的极度关注。从1996年开始,12月13日鸣响警报以悼念大屠杀遇难同胞成为了惯例。每到这一刻,许多南京市民会自发停下手中的事情,等待着尖锐的警报声响起。不论年纪、性别,每一位南京人的表情都凝固着,随着城市上空回荡的警报声流露同一种情绪。而南京官方的信息发布要把警报改为9月18日,让许多南京市民与网民产生了疑惑:今年的12月13日,到底还能不能听到这熟悉的声音?

据当地媒体报道,针对此问题,“南京发布”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两种表述都没有错误。人防办只管防空警报,9月18日的是防空警报,这是由南京市人防办牵头鸣放的。而“12月13日”不是防空警报,只是“警报”,警示大家牢记历史,缅怀遇难者,并不是由人防办牵头鸣放的。由于12月13日已经上升为国家公祭,是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的,只是使用人防的一些装置设备,因此“12月13日”鸣放警报具体时间确实要以“上级要求”为准。

因为官方已经确认12月13日仍按规定鸣警报悼念大屠杀遇难同胞,这场由于政府通告文字表述产生歧义的误解已经澄清。网络上对此事的关注也渐渐止息。今年的国家公祭也将继续举行,那熟悉的警报声也将会准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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