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财政部稳增长:实施更有力的财政政策 推广PPP模式

2015-09-08 21:03: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分享到: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日晚间发布《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部表示,将采取实施更有力度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广PPP模式、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措施,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表示,今年后几个月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仍然错综复杂,特别是近期我国经济运行遇到新的压力,全球金融市场显著动荡,主要股票市场连续大幅下跌,新兴市场货币持续贬值,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也屡创新低,这给世界经济复苏增加了新的变数,对我国金融市场、进出口的影响也在加深,外需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多。

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与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风险因素凸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财政部表示,为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发展变化,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快落实和完善积极财政政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预调微调,加快推进有利于稳增长的改革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更有力度的财政政策。一是统筹资金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建立盘活存量资金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督促各部门和地方加快消化已收回的存量资金,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二是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尽快落实好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提高到30万元以内,落实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继续清理涉企收费。三是加快增设口岸免税店,扩大国内消费。四是发挥好各类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进一步完善已设基金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加快推广PPP模式。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尽快设立中国PPP引导基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吸引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抓紧制订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印发物有所值评价指引,做好PPP立法准备工作,研究出台“以奖代补”措施。二是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严格筛选新一批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着力推动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三是强化契约意识和风险理念,从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将项目风险纳入中期财政风险控制体系。

——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指导地方做好已下达额度债券发行工作,完善地方债券市场的发行定价机制。二是对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经人大批准通过,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万亿元,下一步尽快核定并下达各地债务限额,地方可在债务限额内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地方融资力度,确保棚改等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来源,促进地方落实稳增长目标。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等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订出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工作,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二是加快税制改革。适时推进营改增试点,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全面实施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此外,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积极支持投融资、农业、养老、教育、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

——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强对已出台重大财税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狠抓政策落实,加快项目资金落地,确保各项政策取得预期效果。严格执行预算,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