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纪委机关报刊文:反腐也需要“朝阳群众”

2015-09-06 07:40:4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分享到:

2 打破群众参与反腐的诸多障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打虎拍蝇”力度不断加大,大大提振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信心和热情。但要看到,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腐败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甚至还很严重。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群众的反腐败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或者面临障碍。

由于宣传、教育不到位等原因,一些群众对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当前的反腐败形势、要求等了解不深不透,对于身边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无法判断是否违纪或者违法,如老师、医生等收“红包”,很多群众认为这是正常现象。还有一些群众对歪风邪气深恶痛绝,但不知道如何举报,当自己遇到问题或难事,往往也会送钱送礼说情解决。

有关专家指出,应该加大揭露群众身边腐败现象的力度,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认清身边腐败的形式和危害,积极主动地举报违纪违规行为。

在一些地方和行业中,执法执纪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督形同虚设,导致问题长期存在,甚至出现了违纪违规人员口出“你告吧,能告倒我算你行”这样的狂妄言语,损害了群众监督举报的信心和积极性。就算不得不举报,有的也宁可舍近求远,越级举报。

今年4月14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忻州座谈会上透露,2014年山西省纪委接受越级信访举报数量53177件次,其中越级反映县处级以下干部的问题37027件次,比重高达69.6%,比2013年增长86.7%。

举报人信息被泄、遭打击报复的案例时有发生,这是让群众不敢举报的重要因素。一些地方的举报渠道不安全、不畅通或是花架子,甚至发生举报信件被搁置、泄密,举报者遭受打击、报复、陷害的事件,群众由于担心暴露身份、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举报,或者多采用匿名举报。

另外,社会还未形成强大的监督氛围,自发主动举报少。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对于身边的腐败虽然深恶痛绝,但是投诉举报往往是在自身利益受损时的被动行为。

3 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为了让群众对腐败的认识更加深入,要大力宣传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使群众知道反对什么、提倡什么和应该怎么做,扩大群众参与举报监督的知情权。

2014年6月26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平政路街道开展反腐倡廉街头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活动现场的群众感叹:“举报电话公布出来,我们老百姓也可以参与反腐败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查处结果及时公布于众。剖析根源,总结教训,扩大反腐败声势,激发了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热情,提振了群众参与反腐的信心。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举报比重越来越高。因此,要虚实结合,在改进群众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和平台的同时,也要注重网络举报平台的创新完善,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顺畅的监督渠道。

去年以来,中央纪委在方便群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方面动作频频。去年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线索举报平台,接受海内外人士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逃往国(境)外,或者向国(境)外转移涉嫌违纪违法资产等行为的举报。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在客户端推出“反‘四风’一键通”,操作简单,可以传照片、视频和文字,还可接受匿名举报,目的就是为群众举报搭建一个便利、快捷、直接的监督平台,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让群众安心放心地去主动监督举报,需要机制保障。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同时,“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

“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换来的是群众信任;“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换来的是群众放心。中央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透露,十八大以来,举报量持续增多,受到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的鼓舞,署名举报比例大幅提升。“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不断增强。”

专家指出,群众监督是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让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对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一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手抓信访举报工作,畅通、拓宽举报渠道,为群众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段江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