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拖欠发卡银行近60万元,男子被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青山男子李金宏今年38岁,2011年初,他在某银行办理了张信用卡,同年将该卡的额度提升至人民币40万元。至2012年下半年,李金宏使用该信用卡多次透支消费,但再未还款。至2012年案发之前,李金宏拖欠发卡银行金额近60万元,其中透支本金35万元,利息24万元。期间,银行多次催收未果,超过三个月,李金宏仍不归还。之后,李金宏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金宏家属向银行归还了欠款人民币45万元。 青山区法院认为,李金宏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李金宏主动投案自首,系初犯且已经偿还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取得了银行的谅解,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金宏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万勤 通讯员秦法) |
相关阅读:
- [ 08-27]大学生慎用信用卡 别透支“信用”
- [ 08-25]三明一90后女子骗取闺蜜信用卡后恶意透支万余元
- [ 08-25]三明一90后女子骗取闺蜜信用卡后恶意透支万余元
- [ 08-21]上杭:中学教师信用卡恶意透支12万余元被判5年徒刑
- [ 08-18]公司随产品出售数据卡未过户 客户购买后透支8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