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因素驱使违法行为不止 综合来看,除市场自身利益驱动外,监管手段不充分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保健品违法添加物质变得更加隐蔽和频繁。 ——低成本高利润使厂家冒险违法。一家售卖西地那非的化工厂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克西地那非价格在0.8元左右,买得多还可以再降价,这种原料百分百溶于酒,加到酒里按照用量一般是100克(2两)酒中添加80~120毫克,也就是说0.8元的西地那非可以加入到2斤左右的保健酒中,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根据提供的配比,桂坤公司利用廉价购买的原酒进行勾兑生产‘功夫酒’,按西地那非的用量和价格计算,每瓶酒只需要0.25元的药物成本,而这些酒每瓶售价达到三四十元,利润相当可观。”柳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张峰说。 “有市场基础,才会有利益驱动下的违法冲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一位监管人员说,国家卫计委核准的保健食品的27项功效中,根本没有改善或提高性功能这一项,也就是说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一种性保健品上市。 ——保健品缺少行业标准体系。保健品产销不能说无标准,但尚未形成完整科学的标准体系。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表示,保健酒相关标准都很抽象,缺少对源头、标识、功效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导致一些保健酒企业铤而走险,钻市场空子。 此外,保健酒行业入市门槛较低,总体而言对技术和资金的要求不很高,造成诸多企业蜂拥而入,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形成产能过剩、产品过多、竞争过度、广告过滥的乱局,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不惜违法添加物质。 ——场外交易频繁,监管部门手段不足。凯旋门、福佑门保健品市场,是上海两家主要的保健品专营市场,同时也是华东地区比较重要的保健品批发市场。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一些经营者采用柜台展示与产品交易分开进行、场内谈价场外提货等方式,想方设法地规避监管。有执法人员曾在柜台产品检查之外,抽查了市场门口的一辆物流车,并在装卸的货物中发现了问题,结果没有一户经营者承认是货主。 ——大流通市场中,跨地区溯源较难。监管部门一旦要追踪溯源,就涉及到跨地区调查和执法,协调难度比较大。保健品“大流通”的特点,还表现在网络销售方面。近年来,网络销售已逐步赶超传统店铺销售模式,成为保健品销售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禁止网络销售保健品行为,但对这些虚拟店铺销售的产品如何监管,同样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难题。 ——洗脑式营销、夸大宣传,事后维权难度大。我国消费者一直存有“养生”的概念,各种名贵中药材“包治百病”的说法也深入人心。例如,玛卡本是原产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的一种十字花科植物,在引入中国后就被渲染得非常神奇而价格飙涨。由于保健品副作用隐蔽性强,或消费者羞于维权等均无形中增加了维权难度。 建立溯源监管长效机制 “不管是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均不能在其中加入西药成分。”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说,在食品中加入西药成分是违法行为,同时由于存在用量不准等问题,很可能造成服用者心率过速等严重问题。王中说,由于中药成分见效慢,当前在保健食品中加入西药的问题较为普遍,扰乱了保健食品市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化学原料药的管理,以尽可能消除非法添加行为发生。 多位专家认为,人命大于天,对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采取严打措施,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零敲碎打”式的查处。 厉曙光建议,现阶段保健食品监管的依据为《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而保健食品监管的直接依据《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经过多次修改和征求意见,至今尚未出台,这对统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尺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尽快出台相关条例,并根据该条例对现有保健食品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系统完善,建立健全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此外,专家认为,可以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增加运输药品和保健品的相关责任条款,明确运输方的法律责任,加强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的行业自律,建立与公安、运输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斩断这些伪劣产品的运输渠道。 有监管人员介绍,很多网络商家声称其在“北京”,可实际上进货、仓库等都不在北京,甚至店主本人也不在北京,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的类似投诉,通常很难查到来源。所以,针对网络销售等新情况,要采取技术手段,适时创新监管手段,不让网络销售等钻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空子。 也有人建议通过重罚增加违法成本,加强企业自律意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是在产品质量上“确保安全”,在工艺技术上“确有必要”,非法添加、超范围添加为法律所不允许。因此,一经发现,必须重罚,否则一旦违法成本太低,食品安全问题也会再次死灰复燃。此外,也要引导与监管并行,增强企业自律意识。 通过入刑震慑犯罪。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曾指出,有的地方偏重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习惯于“以罚代刑”,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还有地方行政执法机关刻意隐瞒食品安全事件,有意降低案件的危害性等。专家指出,食品安全事件一经发现,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达到一定量级就当入刑,而不能“以罚代刑”。 多位基层执法人员认为,应该加强原料药的销售管理,从源头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确保销售渠道合法、规范、确保所销售的原料药均能追踪。一是明确原料药销往的合法单位,如拥有相应剂型生产范围和药品GMP认证及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拥有原料药批发范围和药品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拥有相应制剂范围和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室;二是要建立化学原料药销往单位的档案,使原料药流向可追踪,确保药品在合法范围内销售;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销售原料药不能追踪、不按规定索取或者开具税票与销售出库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四是要加大对网上售药行为的巡查和规范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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