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一个由重庆游客组成的旅游团在云南香格里拉旅游时,因为购物问题,游客与导游引发了争吵。随着事发时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事件引发了社会关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游客:打人啦!打人啦!你凭什么打人!你凭哪一点掀人家帽子…… 几天前,一个由16名重庆游客组成的旅行团在云南香格里拉旅游时,和导游发生争吵。双方争吵的原因,是其中一位游客没有在景点购物,引发导游的不满。争吵过程中,大巴车司机甚至上前掀了当事游客的帽子。刘先生就是当时被掀帽子的游客。他说,自己和爱人是在重庆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到云南的旅游团,没想到遇到这样不愉快的经历。 刘先生:到云南实际上,我和我老婆应该是希望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去,高高兴兴地回来,就行了,发生这种个别的现象,实际上很失望。 刘先生回忆称,全团16人是在昆明拼的团,然后坐上了地接导游的车。事发时大巴车从香格里拉出来前往虎跳峡。在香格里拉的尼史村,导游建议全团游客买当地人的银饰,但刘先生并没有购买,引发导游不满。上车后,导游拿出花名册,一边点名一边统计游客的消费情况。当时刘先生嘟囔了一句,导游便大发雷霆,随即与同行的游客发生口角,才出现了刚才那一幕。随后,刘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 刘先生:发生这个事,我们第一时间向我们重庆市旅游局,还有云南的相关旅游主管部门反映了。联系、接洽都是我们重庆方的旅行社或者旅游部门,他们在和云南的相关的部门和旅行社沟通。他们在全权处理这个事。 记者试图联系涉事的导游左女士,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取得回应。今天下午,记者致电导游所在的丽江新云岭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正在对事情进行处理。 工作人员:这个东西的话,我没办法给你说是怎么样,因为我也实在是不太清楚事情的过程。我们有自己的部门在处理,他们还在处理这些事情。 据了解,对于这次导游、驾驶员与游客产生冲突的情况,目前重庆、云南两地的旅游局已经进行了对接,将整个事件的相关材料进行交换调查。丽江市旅游委员会马主任表示,事件一经调查属实,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事的旅行社和人员从严从重、按照上限进行处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云南导游和游客发生冲突了。在今年的五一期间,就有一名云南导游不满自己所带团游客购物消费过低,向游客大发怒火,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游客。最终,云南省旅发委旅游执法总队对涉事导游吊销导游证,并责令涉事旅行社停业整顿。 尽管这次云南丽江的导游再次与游客发生冲突,相关的调查还在继续,但两件事情都是发生在云南,都与旅游购物有关,使我们不得不反思事件背后的原因了。导游的“胁迫消费”或者说是变相的“胁迫消费”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里面到底有哪些潜规则? 据了解,刘先生是通过重庆的云之滇旅行社报的名,地接社就是涉事导游所在丽江新云岭旅行社。据重庆当地旅行社负责人唐先生介绍,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偶然中的必然。 唐先生:大部分都是飞到昆明吧。直接到昆明地区坐车,然后再开始旅程。一般来说云南的地接社会给我们这边旅行社一个成本价,这个成本价就按地区来分的相当于。 唐先生说,云南当地的地接社在确定成本价时,就会把游客的购物消费因素考虑进去。游客来源的地区不同,旅游的费用也会不同。 唐先生:相当于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吧。然后每个省相当于价格都不太一样。 记者:报团的价格就不一样,是吗? 唐先生:对对对。 昆明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韩小姐证实了唐先生的这种说法。她介绍说,云南很多地接旅行社都会将全国游客按消费能力分为5个等级。 韩小姐:那肯定有啊,不同的客源地那肯定收不一样。比如说北京的上海的那些我们都不一样的。 记者:那北京上海是价格低一点吗? 韩小姐:对对对,这些属于A类。 记者:一共多少类? 韩小姐:一共就是ABCDE,分为五类。 记者:ABCDE五类? 韩小姐:对对对。 韩小姐说,越是发达地区的游客,消费能力越强,所以在旅游报名时,价格上会更便宜。云南另外一家地接社的张经理表示,除了地区因素,年龄、单位等也是他们在接收游客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张经理:年龄好的话,比如说你这一拨人都是70年左右的,或者都是七几年那种,这个是好年纪的,价格要便宜。你年纪好,单位好的话,肯定是价格便宜的。 记者:和单位也有关系是吧? 张经理:对啊。像银行啊什么的可能单位就好一些,价格就便宜一些。但如果是什么保险公司,或者医生、老师这种肯定价格就高。因为我们问的时候我们就会问到你,客人年纪怎么样,单位怎么样,然后根据这种情况来报价。如果是好的单位,价格肯定就低一点。 据唐先生介绍,不仅地接社会考虑游客的消费能力,游客购物的多少更会直接与导游和司机的收入挂钩。 唐先生:不管是不是特价之类的,导游都会比较强硬。他主要收入是靠购物来支撑的。地接社也有一部分,但是导游和司机相当于是直接挂钩的,跟他们的利益。(记者刘会民) |
相关阅读:
- [ 08-27]福州地铁1号线围挡青运前基本拆除|新规促导游小费合法化 网民忧变强制
- [ 08-27]新规促导游小费合法化 网民担心“自愿变强制”
- [ 08-27]提倡给导游“小费” 福州市民担心没给被刁难
- [ 08-27]提倡给导游"小费"拟合法 福州市民担心没给被刁难
- [ 08-27]证监会等多位被令协助调查者身份曝光 | 云南导游将全国游客按省份分5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