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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审 删去限行规定

2015-08-24 16:20:15 蒋涛郭金超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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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燃煤等产品质量标准应当明确环境保护要求,三审稿中作了规定。有意见指出,中国的燃油质量标准落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无论是国四标准,还是国五标准,部分环境保护指标如烯烃和芳烃的含量定得过高,而烯烃和芳烃是PM2.5的重要来源。因此,应当提高燃油质量标准,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三审稿中增加规定:一是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二是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遥感技术的使用在三审稿中得到明确,其中增加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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