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四个全面”的“四个第一”
2015-08-21 17:25: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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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 【标志】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 【内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读】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重大战略布局的一环,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 在顶层设计层面: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在国家治理层面:全面依法治国是“五大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三个共同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协调推进; 在参与主体层面:全面依法治国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系统化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 图为:2014年“从严治党”战果 【标志】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 【内涵】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面从严治党,意味着党的建设要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教育要严、标准要严、执纪要严、惩治要严、制度要严,“严”是贯穿始终的主线。 “四个全面”的逻辑关系 图为:“四个全面”的 逻辑关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则是三大“战略举措”。三个推进器,一个大目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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