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机关审讯日本侵华战犯形成的档案
2015-08-21 10:49:54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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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泽健儿1954年7月10日笔供,他曾任日军步兵联队队副、大队长。1939年7、8月间,在湖北省崇阳城南方某村庄,“为强奸朝鲜妇女,将警备队盘踞区域的2户房子由自治会呈交作慰安所之用。其后,迁移到本部屋内,妇女有五六名”。 1939年秋季,约1个月,警备崇阳城南方小村庄时,“强奸朝鲜妇女,其住处以慰安所的名目由自治会交出,我以下多数人都强奸了”。 1939年—1940年3月,在湖北省蒲圻城附近,“为强奸朝鲜妇女,在警备队盘踞区域以慰安所的名目(五六名妇女,李经营的)使自治会供给民房。我及部下强奸了这些妇女”。 据古川勇一1954年7月20日笔供,1939年5月至1940年5月,他任广东省南海县伪县政府行政顾问。1938年12月,日本宪兵队“拉捕了居住在佛山市内,生活困苦的中国妇女约50数名,监禁于‘日军士兵慰安所’进行轮奸,我居佛山后继续看到设置的被害者”。 据渡边雅夫1954年8月11日笔供,1942年5月至1944年3月,他任日军第五九师团经理部军需下士官期间,在泰安的星俱乐部“诱惑监禁了16岁至25岁左右的中国人民妇女约50名,是在济南最高司令部的高级副官经营管理的,作为帝国主义军队的公开强奸而设立的,同时被监禁的妇女勿论在物资上、精神上、健康上都是遭受到在人间上最大的痛苦。” 济南军人会馆“是济南最高司令部的高级副官充当馆长的,……收容了16岁至22岁左右的中国人民妇女约15名”。“1944年4月至1945年4月,……我是军需曹长,……当时特别对军人会馆为了每月会计的检查进行了支付,收入决算书的点检,对经营上提出了意见,参加施行了对中国人民妇女的虐待或监禁。” 据广濑三郎1954年8月14日笔供,他曾任日军第五九师团高级副官。1944年4月,他“在济南后方设施的军人会馆、星俱乐部、饭店‘樱’偕行社饭菜部及军酒保的监督业务。星俱乐部是日本军官兵专用的中国人妓馆,其经营委托济南中国妓馆组合长负责”。“为使日本军官兵能以很少的钱玩乐,而使约30名的妓女,1人每天要接待20名,多的时候,要接待30名的日本军官兵。她们的年纪是17岁到20岁的年轻妇女,迫使她们成为侵略者的肉欲对象,由于过度疲劳患病者不少”。 1944年6月左右,“第12军要求将妓女送到前线去”,故“派约30名朝鲜人妓女到危险的第一线即到郑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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