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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将被处分

2015-08-19 21:39:17 陈伊昕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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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份文件“防止内部人员过问实施办法”共24条,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等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并对法院工作人员如何处理当面请托和邮寄涉案材料提出了具体的行为指引。

二是对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和批转、转递涉案材料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对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或非经正当程序过问案件的行为加以了严格禁止。

三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必须全程留痕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将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的批示、函文、记录等资料存入案卷备查。

四是对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是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实施办法的行为规定了更加刚性并更具操作性的惩罚措施。六是为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制定了保护性措施。

其中,第十二条明确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5种情形,包括“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以及“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等。违者应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两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报送信息,筛选典型案例,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下一步,最高法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两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作为司法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悉,上述两则实施办法自2015年8月20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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