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办:有些被巡视党组织对移交线索久拖不办
2015-08-19 08:24:08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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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成果运用,深化震慑遏制治本实效 当前,省区市巡视成果运用不足,仍然是影响和制约监督效果的突出问题,有些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不够积极、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轻易查否、处理偏轻、久拖不办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涉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关注不够、分析不够,在“抓早抓小”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 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要切实落实《条例》关于巡视成果运用的规定,强化分类处置、明确责任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整改,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巡视前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视中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抓早抓小;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整改。有关部门要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应当及时研究提出处置和办理意见,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将巡视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巡视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要严肃追责。 健全制度体系和组织机构,深化巡视工作规范发展 近年来,各地参照中央做法,制定出台巡视制度近400项,基本构建了巡视工作制度的主要框架,总体做到重要事项有章可循、重点环节有据可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特别是中央巡视办对各地巡视工作开展两轮专项检查后,各地根据反馈意见,重点研究制定了一批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工作制度,有的地区细化了纪委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巡视的具体要求,有的制定了巡视督查督办明确规定,有的强化了巡视考核评价机制,有的规范了成果运用流程,这些制度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是推进巡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省区市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抓紧做好具体制度的立改废,逐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条例》为主体、以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以提高保障力为目标,强化巡视办统筹、协调、指导的职能定位;以提高战斗力为目标,增强了巡视组工作力量。各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要深刻领会《条例》关于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巡视工作人员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省区市党委巡视机构,充分发挥巡视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可在巡视办设立若干职能处,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的职责;开展巡视的中央单位党组(党委)要下设办公室,作为党组(党委)工作部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并配备专职干部,保证职能作用的发挥。各地区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巡视组工作人员,严把“入口关”,杜绝照顾性安排;建立巡视人才库,健全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巡视组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把巡视组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特点和巡视干部实际的考评办法,畅通干部晋升、交流渠道。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了没如实报告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记者姜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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