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8月14日电(唐枫 陈虹汛)记者14日从重庆市巫山县宣传部获悉,日前,巫山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一个非法集资1.3亿元人民币的犯罪团伙。 经查,此案涉及借款户数174户,所吸收的资金中本金达1.3亿元人民币,借据金额更是高达2.3亿元人民币,现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巫山县公安局透露,2014年10月,该局接到市民杨某报警,称自己6个月前出资500万向一煤矿老板刘某购煤,但却迟迟没有收到煤。随后,巫山县公安局抽调20余人组成专案组,在成都、重庆、湖北、江苏等多省市走访调查,收集相关信息。 最终,犯罪嫌疑人刘某、殷某、黎某、李某等人于2015年4月被全部逮捕归案。至此,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衍生的黎某合同诈骗、殷某合同诈骗、李某合同诈骗等系列案件成功告破。所有犯罪嫌疑人皆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刘某称,1991年10月,他开始在巫山县红椿乡承包倒流水煤矿,并担任该煤矿法人。2013年,为了将煤矿发展扩大,他决定向朋友借高利贷款,从此便走上一条“利滚利”的不归路。 巫山县宣传部透露,该案是该县公安局近年来侦办的一起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特别显著的经济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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