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州一女业主反对装电梯咬伤民警 被控妨害公务

2015-08-13 20:03:35 蔡敏婕 吕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广州8月13日电 (蔡敏婕 吕雪)因旧楼加装电梯的问题,广州一小区的住户们意见分歧已久。在业主冲突过程中,一名女子因情绪失控咬伤了一位维持秩序的民警。广州越秀法院13日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玲妨害公务罪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30日下午,广州越秀区永福路42号大院多名业主因大院二号电梯工程发生冲突,附近的黄花岗派出所的二十余名民警前往维持秩序。在事发当日17时的时候,由于部分业主故意将机动车堵塞大院出入口,并不顾施工安全多次强行拉断工地电源,现场愈发混乱。现场民警决定将少数行为过激且不听劝阻的业主强行带离现场。其间曾某玲拒不服从执法,咬伤民警林某手臂。

庭审中,法庭播放了事发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林某表示,他是在前往制止多次强拉工地电源的业主时遇到了曾某玲的阻拦,于是欲将她带离,却被其咬伤。42号大院的纠纷已不是一天两天了,电梯施工现场虽然张贴有规划、城管、消防等部门的批文,但反对安装电梯的业主们仍坚持阻止施工,矛盾纠纷尖锐,当天出动了较多警力。

曾某玲对咬伤民警的事实并无异议,但面对指控及被害人、证人的陈述,曾某玲数次情绪激动,认为其所言不实,表示自己仅是想去劝慰邻居而突然被民警抓住要强行带离,想要挣脱时咬了民警的手臂。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