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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躲债假离婚 妻子假戏真做卷走所有财产

2015-08-05 15:23:25 林靖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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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 跑了夫人又赔钱

律师提醒:存在法律风险 可能假戏真做

本报记者 林靖

原本只想躲避有人追债,30多岁的张峻(化名)和妻子商量假离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变更到了妻子的名下。然而事情的发展令他始料未及,“妻子”假戏真做,携带财产离他而去。如今复婚成了泡影,而他所有的财产也都打了水漂儿。无奈之下,张峻持双方协议将前妻告上法庭,希望拿回一些补偿,却不料又遭到了前妻反诉。

为躲债务假离婚

全部财产给妻子

为了躲债,按照两人之前商定的计划,张峻与妻子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张峻同意将位于朝阳区的住房、几十万元现金、价值20万元左右的汽车以及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归妻子所有,五岁女儿由张峻抚养。

拿着离婚证走出民政局,“前夫”和“前妻”照旧回到以往共同的家里一起居住生活。

但离婚后的一天,他从女儿的口中听说“妈妈老跟叔叔一起出去”。张峻向“妻子”追问事情的真相,她承认自己正在与别的男人谈恋爱。“我们两个已经离婚,我有权谈恋爱,”她说。

张峻勃然大怒,决定真的分手。但他认为此前是假离婚,现在财产必须要重新分配。他起草了一份新的《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离婚,房子、车及公司的股份均归前妻所有,但她需要在两个月限期内补偿张峻220万元。前妻签字同意了,但却迟迟凑不够钱。张峻到工商部门查询,震惊地发现:自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竟然变更成他的前妻了!在他的质问下,前妻干脆翻脸了:“后签的那份协议无效,是你逼我签的,我们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所有的财产已经归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就这样,张峻从富老板一下沦落到几乎身无分文、无家可归的穷光蛋。

起诉前妻反遭另诉 提交证据终获补偿

接受张峻的委托后,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王明律师代理起诉张峻的前妻,请求法院判令由她向张峻支付220万元及违约金90余万元。但张峻的前妻转而起诉张峻,要求撤销双方后来签订的《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由于张峻起诉前妻一案必须以其前妻起诉张峻撤销《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一案的结果作为依据,这样张峻起诉的案子就被中止了。

张峻前妻一方阐述了撤销协议的理由,主要是双方本来就已经离婚了,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有备案,而双方后来所签协议与之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协议相冲突;该协议是张峻逼迫她签署的,改变了此前的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显失公平,因此应当撤销。

对此,王明律师当庭提出质疑:“逼迫”签字是否有证据?“特别是双方持股的公司每年至少有几百万元的利润,因此仅这一项证据便能够充分说明:张峻前妻只需补偿给张峻220万元,对于她来说其实是非常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已经很占便宜的了,根本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为了说明张峻夫妇是“假离婚”,王明律师将开庭前多方面搜集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庭,包括双方离婚以后一起生活的大量证据。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采信了王明律师的说法,驳回了张峻前妻撤销《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请求。前妻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随后,张峻诉前妻一案恢复审理,朝阳区法院支持了张峻的诉讼请求,最后判决张峻的前妻支付给他220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

现象

假离婚原因各样 主要躲债买卖房屋

现实生活中,确有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惜“假离婚”。

“假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除像张峻这样为了逃避债务以外,还有很多是在新出台的购房政策下,为了买房子而假离婚,或者为了卖房子规避税收而假离婚。特别是最近几年,各地都实行房屋限购,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屋套数,导致很多想买房的家庭不能买房,于是一些人为了买房而假离婚。而在假离婚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将家里的其他房屋都过户到一个人的名下,再去买房。

提醒

勿冒险假离婚

此案中张峻比较幸运的是,后来他与前妻签署了《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前妻需要补偿给他22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也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王明律师认为,假离婚隐含的法律风险非常大。一旦得到全部房产的人拒不复婚,假戏真做,要求按照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执行,那么另一个人就可能落得人财两空。

王明律师提醒大家注意: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千万不要为了占得一点小便宜,而拿自己一辈子的婚姻幸福当儿戏。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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