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 跑了夫人又赔钱 律师提醒:存在法律风险 可能假戏真做 本报记者 林靖 原本只想躲避有人追债,30多岁的张峻(化名)和妻子商量假离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变更到了妻子的名下。然而事情的发展令他始料未及,“妻子”假戏真做,携带财产离他而去。如今复婚成了泡影,而他所有的财产也都打了水漂儿。无奈之下,张峻持双方协议将前妻告上法庭,希望拿回一些补偿,却不料又遭到了前妻反诉。 为躲债务假离婚 全部财产给妻子 为了躲债,按照两人之前商定的计划,张峻与妻子来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张峻同意将位于朝阳区的住房、几十万元现金、价值20万元左右的汽车以及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归妻子所有,五岁女儿由张峻抚养。 拿着离婚证走出民政局,“前夫”和“前妻”照旧回到以往共同的家里一起居住生活。 但离婚后的一天,他从女儿的口中听说“妈妈老跟叔叔一起出去”。张峻向“妻子”追问事情的真相,她承认自己正在与别的男人谈恋爱。“我们两个已经离婚,我有权谈恋爱,”她说。 张峻勃然大怒,决定真的分手。但他认为此前是假离婚,现在财产必须要重新分配。他起草了一份新的《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离婚,房子、车及公司的股份均归前妻所有,但她需要在两个月限期内补偿张峻220万元。前妻签字同意了,但却迟迟凑不够钱。张峻到工商部门查询,震惊地发现:自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竟然变更成他的前妻了!在他的质问下,前妻干脆翻脸了:“后签的那份协议无效,是你逼我签的,我们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所有的财产已经归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就这样,张峻从富老板一下沦落到几乎身无分文、无家可归的穷光蛋。 起诉前妻反遭另诉 提交证据终获补偿 接受张峻的委托后,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王明律师代理起诉张峻的前妻,请求法院判令由她向张峻支付220万元及违约金90余万元。但张峻的前妻转而起诉张峻,要求撤销双方后来签订的《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由于张峻起诉前妻一案必须以其前妻起诉张峻撤销《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一案的结果作为依据,这样张峻起诉的案子就被中止了。 张峻前妻一方阐述了撤销协议的理由,主要是双方本来就已经离婚了,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有备案,而双方后来所签协议与之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协议相冲突;该协议是张峻逼迫她签署的,改变了此前的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显失公平,因此应当撤销。 对此,王明律师当庭提出质疑:“逼迫”签字是否有证据?“特别是双方持股的公司每年至少有几百万元的利润,因此仅这一项证据便能够充分说明:张峻前妻只需补偿给张峻220万元,对于她来说其实是非常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已经很占便宜的了,根本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为了说明张峻夫妇是“假离婚”,王明律师将开庭前多方面搜集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庭,包括双方离婚以后一起生活的大量证据。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采信了王明律师的说法,驳回了张峻前妻撤销《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请求。前妻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随后,张峻诉前妻一案恢复审理,朝阳区法院支持了张峻的诉讼请求,最后判决张峻的前妻支付给他220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 |
相关阅读:
- [ 05-05]最高法:被执行人为躲债转移房产致仅一套房产可执行
- [ 02-16]炒贵金属期货亏损200多万 为躲债自导自演绑架案
- [ 01-24]男子诈骗钱财无力偿还 父亲为其假办葬礼躲债
- [ 01-11]男子疑为躲债拽床单下楼 从9楼坠下当场死亡
- [ 12-08]男子深夜躲债从18层楼掉进通风井 消防员凿洞救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