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韩国宪法裁判所:选举活动期间实行网络实名制合宪

2015-07-31 14:4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分享到: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韩媒31日报道,根据韩国《公职选举法》的规定,在选举活动期间,如果有人要在媒体官网等网站上发表对候选人或政党的相关意见,相关网站必须要进行实名认证。韩国宪法裁判所裁定,该规定合宪。

韩国宪法裁判所30日在针对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公职法》第82条61行和第261条1行1号的宪法诉讼审判中作出了合宪裁定。在参与判决的9位法官中,有5位法官作出合宪裁定,有4位法官作出违宪裁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有人在媒体官网等网站上发表支持或反对政党或候选人的内容,相关网站必须要进行实名认证,如果违反该规定,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宪法裁判所认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宗旨在于确保选举公正性,该规定并不侵犯政治匿名表达自由、个人信息个人决定权以及网络言论自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