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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贼偷厅官案”被偷厅官之妻涉嫌受贿120万余元受审

2015-07-24 19:41:08 刘美子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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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7月24日电(记者刘美子)7月24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一银行机构业务部原副总经理张瑞红受贿一案,而张瑞红正是去年轰动一时的安徽“女贼偷厅官案”被偷厅官之一、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的妻子。其丈夫胡沅被另案处理。

去年7月,“女贼”房云云因盗窃在常州受审,为求轻判,其举报在安徽省两名厅官家中盗窃超过200万元财物,牵连出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胡沅和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某被查。据了解,2014年5月23日,合肥市警方接到一张姓女子报案,称其家中被窃,损失惨重,财物加在一起达100多万元,此人就是张瑞红。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现年53岁的张瑞红2012年初至2014年6月,在担任某银行安徽省分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自己和丈夫胡沅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贷款、融资、信托产品销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7000元。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瑞红共有5次受贿记录。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张瑞红先后4次收受他人15000元至80000元金额不等的购物卡,最大一笔受贿款达100万元。   2012年3月,被告人张瑞红与唐玲(另案处理)、安徽某信托责任有限公司的陈某共同参与了滁州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项目。融资过程中,被告人张瑞红请胡沅向某银行合肥分行行长王某某打招呼,后在王某某的帮助下,该银行总行批准了此项目,2012年6月,被告人张瑞红收受唐玲100万元,后告知了胡沅。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瑞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8月4日,被告人张瑞红自动投案,同年12月24日,张瑞红退赃207000元。庭审中,张瑞红对起诉指控的收钱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对是否构成犯罪表示由法院依法认定。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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