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国各地加大力度扶贫 确保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脱贫

2015-07-24 16:46:35 杨洪涛、夏军、周楠、吉哲鹏、周相吉、李松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今年6月中央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建议以来,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地加大力度扶贫攻坚,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如期脱贫。

座谈会后,各地都把扶贫作为攻坚战的决胜大战来打,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湖北成立了以省委书记李鸿忠任第一组长、省长王国生任组长的省委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制定全省“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计划。

广西有530多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多、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广西正筹备成立“广西决战2020精准扶贫指挥部”,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主席担任组长,并在各地充实加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力量,做到力量向扶贫集中、资金向扶贫聚集、政策向扶贫倾斜。

针对当前紧迫的扶贫脱贫任务,各地普遍列出扶贫攻坚“时间表”。湖北按照扶贫攻坚大决战的思路,倒排时间表、列出责任清单,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四川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扶贫脱贫计划,确保全省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万左右,到2020年全省497.6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501个贫困村和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湖南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省596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为啃下扶贫攻坚“硬骨头”,各地出台过硬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扶贫攻坚巨大合力。

湖北决定组建专门驻村扶贫工作队,实现每个贫困村有工作队长驻、每个贫困户有党员干部帮扶。同时制定出台关于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的具体支持意见,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与精准脱贫机制等九大精准扶贫行动。

湖南分类制定了对“基础设施落后、产业支撑能力不强、不具备生产条件、就业技能不足”等七种致贫原因的帮扶措施。并在编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强化扶贫开发工作,并实行单列。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一进二访”(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帮扶,实现帮扶全覆盖。

云南以“刚性目标、刚性政策、刚性部署、刚性考核”,举全省之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组织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因村因户施策,切实做到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四个一批”。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落实好向贫困地区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贵州对贫困村、贫困户驻村帮扶“两个全覆盖”。对120万贫困人口加快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帮助“换穷业”;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105万贫困人口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帮助“挪穷窝”;将210万左右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人口及时纳入低保保障,助“脱穷困”。全省选取200个试点村,每村80万至100万元,投入1.8亿元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广西正组织全区3000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3万多名驻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全面摸清530多万贫困人口的分布、致贫原因,集中力量实施精准帮扶。对大多数依靠就地发展产业脱贫的贫困人口,将采取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引龙头企业、建立互助合作社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项目;对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100多万大石山区贫困人口,分期分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重庆找准贫困对象,并针对具体致贫原因,提出“一对一”解决方案。目前已实施10项“到人到户”的精准扶贫政策,包括产业扶持资金直补到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贫困户享受差异化扶持;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直补到人等。

各地还陆续出台对扶贫工作的考核、激励措施,引导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湖南通过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强化县级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贵州明确,今后选拔乡镇党委书记80%要从村第一书记中产生,选拔县委书记80%要从乡镇党委书记中产生,从用人导向上激励扶贫干部。

广西将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贫困县考核主要内容,取消8个贫困县GDP考核,其余25个贫困县也相应降低GDP考核比重,把考核结果与贫困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考核评价挂钩。实施贫困户脱贫与返贫动态管理,实行脱贫“双认定”机制:贫困户是否脱贫,不仅由相关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认定,还需贫困户户主签字确认。对脱贫户实行“销账不销号”,跟踪观察1到2年。(执笔:黎昌政参与记者:杨洪涛、夏军、周楠、吉哲鹏、周相吉、李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