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的木炭 吴维 摄 中新网深圳7月22日电 (吴维刘莉汪绍文)深圳海关22日透露,深圳成都两地海关联手摧毁涉及“四省五市”的特大木炭走私网,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木炭近3千吨,走私木炭多流入日韩。 特大木炭走私网涉及“四省五市” 去年9月,深圳海关收到了来自成都海关的一条涉及木炭走私的线索,四川成都一家名为“全某备长炭”的公司可能涉嫌走私木炭,这条线索很快引起了深圳海关办案人员的注意,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筹协调下,深圳、成都两地海关决定进行联合调查,合力追查木炭案幕后的走私网络。 经过联合调查组近一年的艰苦调查发现,该走私网络涉及国内多家木炭生产商、深圳出口揽货个人和通关企业,这些走私嫌疑公司和个人分布在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及宜宾、云南昭通、浙江宁波等四省五市;涉案木炭主要由成都和宜宾等地相关公司生产,通过深圳的物流公司在成都等地揽货后,运抵深圳的一些物流园,再交由实际承运木炭出境的中港货物通关运输企业,以藏匿、伪报等方式走私出境。 掌握相关证据后,两地海关部署缉私力量展开了收网抓捕行动。今年5月19日凌晨,200余名海关缉私人员分17个行动小组同时出击,对位于广东深圳的物流及通关公司,四川成都、宜宾、云南昭通和浙江宁波等地的生产厂家和揽货团伙,共20多个涉案地点,进行了同步查缉。经过一夜奋战,所有涉案人员共计11人全部落网,初步查明涉案木炭超过2834吨。 走私木炭流向日韩高端烧烤市场 海关联合调查组向表示,木炭属于高耗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多用于高端无烟烧烤、冶金工业和取暖等。每烧制1吨木炭,根据原料的不同需要消耗5至10吨不等的天然木材,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污染严重。中国自2004年10月1日起,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 其实在多年前,日本、韩国等对木炭需求量大的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就已经颁发严格的禁令管制本国的木材以及木炭生产。而在日韩两国颇具代表性的“日式烤肉”、“韩式烤肉”无不以“炭烤”为卖点,原产自中国的原木木炭被冠以“钨钢备长炭”、“菊花备长炭”、“顶级白炭”、“皇室白炭”等等高大上的名字,作为高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且其售价不菲,国内市场价格约4000元人民币每吨,而日韩市场的入市价格约3万元人民币每吨,内外差价约8倍之多。 货柜混装“化整为零”藏匿走私 两地海关联合调查查明,成都“全某备长炭”有限公司自2013年以来,在明知国家明令禁止出口木炭的情况下,仍与多个境外日韩客户签订木炭出口合同。该团伙通过深圳的两家物流公司,将木炭从四川运输到深圳,再“化整为零”,以每箱15公斤的小箱包装,与日用杂货等混装在同一集装箱内,采取瞒报夹藏方式从深圳陆路口岸“蚂蚁搬家”走私至香港,在香港汇集后通过海运方式将木炭运送至日本、韩国等地交付客户。 对此,深圳海关向记者表示,之前该关亦曾在陆路通关口岸多次查发涉嫌藏匿木炭走私出境的情事,但因数量小,价值低,海关难以给予严厉的处罚。而该案的告破,则是从生产环节、揽货环节到通关走私环节悉数被捣毁,海关有效运用刑事打击手段从根源上对该走私网络予以彻底摧毁的典型案例。 两地海关向记者表示,综合全国多地海关公开信息反映,近3年来已有十余宗木炭走私案件被曝光,涉及木炭数万吨,明显已形成行业性走私出口的迹象。 据海关介绍,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走私木炭等妨碍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超过10吨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超过50吨就属于其中的“情节严重”。(完) |
相关阅读:
- [ 07-22]厦门海关公开拍卖罚没物资 可合法买到走私水貂皮
- [ 07-21]打击走私,也可加大牛肉进口
- [ 07-17]建瓯办结反走私新案
- [ 07-16]云南集中销毁600吨走私冻肉
- [ 07-15]社会|员工举报 冻库里万件"问题冻肉"涉走私被封 男子火场逃生被堵坠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