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怀瑜 2015年6月1日,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在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致辞,呼吁全社会携起手来,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新一代“四有中国好网民”。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在网络社会的兴起过程中,网民们对网络的认识,也越来越客观与真实。从开始时的“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不是一条狗”,到如今,广大网民取得了对网络感知与实践的共识,那就是:网络虚拟社会,其实就是现实社会的完全之镜像。因而,在现实社会中应有的思想情怀,应遵守的潜行规则,需信守的道德规范,在网络中也一样通行,一样须得谨遵慎守。 因此,在现实社会中,人人都应成为一名好公民,那就应具有真诚的民族情怀,成为国家的衷心拥护与热爱者;要具有责任担当意识,成为主流价值观的积极传播者;要有社会良知,成为低级趣味的坚决抵制者;要有守法观念,成为社会秩序的自觉维护者——这些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移植于网络社会中。在现实生活中做一个好公民,以此标准行走于“网络江湖”,就同样能成为一名中国好网民。 首先,做中国好网民,应做国家网络安全的维护者。网络无限,但网络却仍有国度,维护网络国度的安全,是中国好网民应有的职责。中国人传统的家国思想和理念,应同样成为中国好网民之共识。作为一个网民,穿行于网络世界中,此处留言,彼处贸痕,都要谨记自己是一名中国人,是一个中国公民,要懂得自己的一言一行,哪怕是在虚拟的网络上,也一样代表着中国人的形象。因此,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与形象,也是保护家园的一个方面。做一名中国好网民,就要做国家网络安全的“守更人”,成为网络上每一个安全的“节点”。 据有关统计,当前,国家安全秘密外泄中,有70%是通过网上途径。尤其是大量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识之下被动泄密。所以,欲做中国好网民,就要树立网络安全意识,拒网络病毒、恶意软件及国安全信息窃取者于网络国门之外,以防给国家安全带来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害。 |
相关阅读:
- [ 07-20]禺垚:争当“中国好网民”从每一个细节做起
- [ 07-20]李海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中国好网民”
- [ 07-18]十个福建人六个上网 福建去年网民数达2471万人
- [ 07-17]福建网民规模达2471万 手机网民成主体占比85.2%
- [ 06-30]争做“四有”中国好网民是这个时代的共鸣
- [ 06-26]台湾男版“豆腐西施”获日本网民热捧(组图)
- [ 06-19]“互联网+”时代争当“中国好网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