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

2015-07-19 08:08:52 黄庆畅 邹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践踏法律损害法治 把当事人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更应当有意识地、自觉地维护法律秩序,做法律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法律秩序的破坏者。”——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

连日来,多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自己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律实施,更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扬名获利和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少数律师甚至不惜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锋锐律所代理了鄂尔多斯一起涉及商标犯罪的案件。多名律师讨论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讲,该案最多可以提出轻罪辩护。但周世锋为了能代理这个案件,却提出做无罪辩护,并许诺如果不能把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放”出来,就退回100万元的代理费。代理过程中,周世锋等人采取了抹黑主审法官、大闹法庭、网络炒作等惯用手法,没想到法院仍然依法判决全部被告人有罪。

“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周世锋至今也没有退还代理费。”该所一同出庭的另一位律师透露,周世锋还对没有与法庭对着干、没有大闹法庭、没有支持他观点的同案律师破口大骂。

“他们炒作每一个敏感事件,就是希望把事件炒大,炒大到老百姓上街,最后发生官民冲突,造成流血事件,最好国际社会介入。”翟岩民说,事件炒得越大,对他们律师越有利,他们可以提高代理案件的标的,并借此出名、引起国际社会关注。至于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他们并不在乎。

“糊弄、欺骗当事人,或为了钱、为了名,把一些普通案件炒作成热点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作成政治案件。我认为这是没有出路的,迟早会被当事人、老百姓看穿的。”犯罪嫌疑人、与翟岩民共同组织“访民”去山东潍坊“声援”的律师刘建军说。

据介绍,山东诸城徐某某被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徐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前,其家人贾某某找到刘建军,请他帮忙“翻案”。在刘建军的策划下,一场关于该案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有人提出要“给法院施加点压力”。刘建军便找到翟岩民,由翟岩民联系了10多名“访民”前往潍坊,在法院门口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导致大量群众围观、交通严重堵塞。

“开研讨会花了7万元,请人围观花了1万元,事还办砸了,人也被抓进来了。”贾某某追悔莫及,“真不该听信刘建军他们的主意”。

——由于周世锋等人的“闹庭”、炒作,多个案件庭审无法进行,简单案件也要反复开庭审理。

2010年8月,王宇在天津火车站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将一名年仅18岁的检票员打伤至耳聋,被控故意伤害他人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受审。王宇的辩护律师组织一批与案件不相干的人员,头戴白帽,在法院门口高呼口号、向法院施压。

“我感触最明显的,就是这些律师并没有把当事人的利益放的多重,更多的是放在街头、放在我们门前,搞所谓的声援,甚至与京津两地的不法人员进行串联,给法院施加压力。”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平说。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王宇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在代理江苏范木根案件中,王宇在网上发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从跟进。开庭时,法院前聚集了数百人“声援”、围观;庭审中,王宇大闹法庭,直至被当场带离,然后在庭外跟“访民”互动,一起打横幅、高喊口号,引来更多人围观,甚至境外一些媒体也纷纷“声援”。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勇表示,少数律师的行为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范围,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涉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涉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律师的身份定位、与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驰。

“律师应当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楷模,而不是沦落为兴风作浪破坏法治的‘推手’”。《中国司法》杂志社总编辑、研究员刘武俊表示,“律师必须具备应有的职业操守和法治精神,越是法律工作者越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越是重大敏感案件越要彰显法律工作者应有的法律操守和职业道德。”

——随着案件侦办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警方还发现了锋锐律所涉嫌偷税漏税、行贿等其他犯罪线索;同时,周世锋个人的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也逐渐暴露。

在代理鄂尔多斯案件中,周世锋让对方将100万元代理费和30万元交通费都打到自己的账户上。江苏一起案件的30万元代理费,河南一起案件的70万元代理费,也都打到周世锋个人的账户上…… “收费经常打到自己或者自己相关账户上,打到我卡上的钱基本没有缴税,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周世锋供认。

锋锐律所财务人员交代,所里员工每人每月发多少工资,财务上都不知道,都是由周世锋通过个人的银行卡发放,但工资表上都显示只有3500元左右。刘四新曾对此表示质疑,工资应该由财务发,对于周世锋个人给他发工资,虽然他不敢问,但也认为“有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嫌疑”。

另据警方初步查明,为了能打赢官司,周世锋等人还涉嫌向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此外,周世锋在代理一起案件时,看到当事人因车祸受伤卧床不起,便邀约该当事人的妻子外出旅游,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生下一女。与周世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多名女性中,大多数是其乡亲托付他在北京给予照顾的晚辈。

曾经在周世锋的授意下炒作案件、干扰司法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如今深表悔意——

“我们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律师的职业伦理。我们应该把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而不能通过吸引眼球、吸引关注来达到个人目的。”谢远东说。

“我们的行为不是正常的律师执业途径。不管是从事法律业务还是做一个公民,不管遇到出现什么问题,都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解决。”刘四新说。“一味的蛮干、‘死磕’,不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反而会成为依法治国的杂音和消极不利因素,还会被境外恶意利用。”

“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哪怕有轻微的违法,也会影响到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任。”王进喜认为,“律师的言论不能够损害公平审判。因为这涉及到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涉及到公众对案件的认知,涉及到是否会影响法院判决,在国外是受到严格规制的。”(参与采写记者:杨绍功、朱国亮、齐雷杰、刘林、陈文广、李丽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