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韩国防委员长:中国应考虑向朝鲜提供核保护伞

2015-07-17 07:01:58 张涛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分享到: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韩国国会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黄震夏日前表示,为了解决朝核问题,有必要将中国向朝鲜提供核保护伞方案纳入考量之中。

据韩国KBS电视台16日报道,黄震夏15日在美国华盛顿出席由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主办的座谈会时表示,解决朝核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中国可以考虑向朝鲜提供核保护伞,以换取朝鲜完全放弃核武器开发,就像美国向韩国提供核保护伞,韩国因此不研发核武器一样。黄震夏认为这个提议可行,因为朝鲜开发核武器只是为了巩固政权,免遭美国核威胁。

清华大学教授、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彬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黄震夏的提议说明韩国正积极思考解决朝核问题的新途径,但中国向朝鲜提供核保护伞的方法不可行。首先,朝鲜安全政策具有高度独立性,不会因为中国改变核政策,这就如同英国不会因盟友美国的核保护伞而放弃核大国地位一样。其次,如果中国经朝鲜同意提供核保护伞,美韩等国届时不一定做正面解读,可能会指责中国在扩大势力范围。最重要的是,给其他国家提供核保护伞不符合中国一贯以来坚持的核政策,中国从未明确承诺给其他国家提供核保护伞。中国政府1995年在参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时对无核国家做了两大承诺:一是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即消极安全保证;二是给受到核攻击或核威胁的国家提供援助,即积极安全保证。

另据韩联社16日报道,朝核六方会谈韩方团长黄浚局将于19日-24日访华,和中方就朝核等问题进行沟通。【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张涛 曲翔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