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家卫计委要求加强行风建设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2015-07-15 22:59:1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孙靖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5日公布《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卫生计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提出,在规范医药购销行为方面,要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着手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推动基本药物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保障重点小品种药、低价药供应。同时,要加强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信用建设。

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面,国家卫计委提出,要细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优化门(急)诊流程,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实行同级、上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研究开展信息惠民工程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医疗质量和安全等相关政策。开展医疗质量、收费和成本监测,推动医疗机构控费工作。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行风评议制度等;保持高压态势,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形成行风建设依法依规治理长效机制,以改革为动力推动行风建设;严肃查办典型行风案件,进一步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