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热点”炒作煽动 网上网下兴风作浪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冲锋在前”的“超级低俗屠夫”吴淦,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专门聘任的行政助理。他虽然不是律师,但在所里“地位”特殊,月薪过万还有专门的“活动经费”,深受周世锋的倚重,直接参与该所的重要决策。
“吴淦曾经发起声援山东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龙江建三江事件和郑州十人被拘事件。吴淦毫无法律背景,周世锋就是为了利用吴淦的名气提高锋锐所的名气和影响力,同时也获得更多的案源和财源。”翟岩民认为,周世锋看中的,正是吴淦什么事情都敢干,并且点子多,行为足够吸引眼球。
据介绍,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是锋锐所一贯推崇的做法。
“周世锋在代理案件时,除了看代理费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犯罪嫌疑人、锋锐所律师黄力群供述,“周世锋自称律师界的宋江,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用违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动把这些人拉拢起来,给他们资助,让他们觉得有强大的后盾。”
办案民警介绍,遇有敏感案事件,这些“死磕”律师在庭内、网上公开对抗法庭,并幕后指使挑头滋事骨干组织访民在庭外、网下声援滋事,内外呼应,相互借力,成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动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锋锐所众多所谓“死磕”律师之一。据了解,王宇不仅被质疑律师执业履历造假和“吃空饷”,还曾于2008年12月在天津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将18岁的张某某打伤致其耳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出狱后,她热衷于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苏州范木根案件中,她在网上发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从跟进。开庭时,法院前就聚集了数百人“声援”、围观;庭审中,王宇大闹法庭,直至被当场带离,然后在庭外跟“访民”互动,一起打横幅、喊口号,引来更多人围观、制造影响。
“锋锐律师事务所的许多律师和工作人员的风格就像吴淦。刘四新是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律师证,对我国现行体制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闹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连整句话都说不清楚,表达能力很差,但什么案子都敢接。”翟岩民供述。
对于锋锐所律师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将其描述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让律师不要像以往那样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机关听警察的,在法庭听法官的,他们说什么是什么、不敢反抗,那样是不行的。要强势一些,不要听他们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周世锋曾这样告诉翟岩民。
——奇,就是能请到一些像吴淦这样的“奇人”。发挥这种人“敢冲敢打”的“特长”,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吴淦曾经把一女干部头像贴在裸体模特模型上,在网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门口给某高院领导“设灵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别的方式,例如,在网上网下声援炒作围观他们代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主审法官、办案民警和当地官员,号召网民对他们人肉搜索,给他们施压;组织案件当事人、亲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围攻政法机关,以此向政法机关施压,达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内无法达到的代理效果。
“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炒作过多起敏感案件。”黄力群说。周世锋经常教唆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故意挑事,这些律师回北京时,周世锋还会安排人员拿着鲜花去接站,并公然表扬这些律师干得好。
各怀鬼胎扬名获利 制造混乱另有所图
那么,这些“维权”律师、推手和“访民”在一次次“维权”炒作中能获取什么好处?他们这样做是否还有更深层的目的?
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供述,他们的目的就是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这种炒作模式之下,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利可图——
对于律师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介入后使得事件、案件的关注度更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律师也会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还能挣代理费。
对于律所里的非律师人员,例如吴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气,扩大了影响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机敛财,落下了不少钱。”又如,负责向境外网站发“声援”新闻的人员,“他们发完东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网站的人会找到他们,给他们钱。”
对于“访民”而言,尽管与这些敏感事件没有关系,但他们参与其中,首先能够借机让自身诉求得到律师的援助;其次,能够引起自己家乡政府的关注,对于解决自身诉求有利;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费实报实销之外,还能得到数百元的补助,如果被拘留还有“拘留补贴”。
对于翟岩民这样的推手而言,每参与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补贴”,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我感觉很好,因为我没有收入,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得到别人特别是访民的尊重。”
对于锋锐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经过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的炒作,锋锐所名声大振、财源广进。正如周世锋所言,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让其他人都看到锋锐所在这方面的本事。
连日来,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对自己的涉嫌严重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识到了所谓“维权”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
“我被周世锋给骗了,他利用了我曾经在国家机关工作过的身份,为他自己抬高身价、招揽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黄力群供述,周世锋不但怂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几次设套,不告知案情却让他去代理敏感案件,并安排记者采访他,“把我当成枪使”。
“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说。
“我觉得对于律师而言,要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像锋锐所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翟岩民说,“不管你有什么诉求,都要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真的不能再去炒作一些敏感事件,不能去宣扬一些负面的东西,我们必须烘托出社会的正能量。”
目前,周世锋、刘四新、黄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龙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据警方披露,周世锋等人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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