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诱惑——潜规则大行其道,“采购”与“基建”成为腐败重灾区 梁宇恒、罗俊生、王志铭、王旭、冯虹等人作为医院“一把手”,都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招标以及干部人事安排等方面触犯党纪国法,多次收受贿赂,有的数额之大甚至超千万元。令人震惊的是在接受审查时,有的竟还坦然地认为自己不过是按“规矩”办事。然而,这些所谓的“规矩”,只能隐藏在阴暗中,是见不得阳光的“潜规则”。 “这事就像到医院做手术给红包一样,其实药商不给我钱,该进的药也一样进,但药商怕影响赚钱,就想先把和院长的关系固定好。”王旭在接受组织审查时说。“商家为了利润最大化,他会拿出一部分去做院长的工作”,王志铭对此中的门道心知肚明。 一个非要送,一个不得不拿。药商和院长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利益诱惑与权力监督的天平如何摆布?这些手握重权的院长又如何逃避重重监督,把公款揣进私囊的呢? 从程序上看,医疗设备采购和药品采购程序相当严格,要层层申报,需经道道关口,然而事实却往往演变成暗箱操作的“遮阳伞”,通过“明招暗定”的做法很容易使公开招标采购成为形式和过场,变为个别领导干部进行权力寻租的“遮羞布”。 2002年8月,药商毛某与鞍山市中心医院主管药品的王旭结识。从同年10月至2006年4月,通过王旭累计销售药品数千万元,先后送给他现金几百万元。从最初每月给予回扣几万元逐渐提升到每月十几万元,逢年过节还有额外表示。王旭在担任主管药品的副院长期间,收受药品经销商贿赂达百次,药品回扣俨然成为他的固定收入。 在一些医院改扩建的过程中,院长们常常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建筑工程也就变为受“潜规则”青睐的“重灾区”。某设计院院长为了获得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扩建办公楼的设计费,一次性给予院长冯虹设计费回扣二十多万元。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第三医院新建办公楼期间,罗俊生和梁宇恒二人也先后收取工程建筑商贿赂款高达百万元。 诱惑如同一张无形的网,明知它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却仍然有人不顾一切地纵身跳入,最终无力自拔。这些身为医疗卫生行业的资深专家、一院之长,本应带头廉洁行医,努力清除医疗体制改革的沉疴重疾,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然而在贪婪的欲望之下,却把治病救人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当作利益索取的“印钞机”,不仅背叛了从医者的誓言,更触犯了党纪国法。 潜规则永远代替不了明规则。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才会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就会对潜规则免疫。对于有能力有水平又处于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拽袖子”提提醒,常“咬耳朵”交交心,时刻筑牢思想的堤坝,才会让潜规则无法横行。 沉重的代价——腐败让他们失去自由和幸福,发自心底里的悔悟,如同振聋发聩的钟鸣 这些曾经的名医专家身陷囹圄时才深深地体会到,收下的一笔笔丰厚的回扣,就是一副副禁锢自由和幸福的沉重枷锁。 “每一天都在后悔,自己犯了错误,就要自己承担,人啊,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现在王志铭时常这样告诫自己。 身在牢狱的罗俊生最担心的就是妻子能不能独立支撑一个家,孩子还小,老人还需要照顾,每一次妻子的回信都成为他最为期盼和幸福的事情。 梁宇恒已经不再为害怕东窗事发而莫名的忧虑和抑郁,他现在明白:“老老实实做人比啥都强”。 冯虹写下的忏悔更是痛彻心扉:“今天,我是多么地向往自由,但是自由对我却是如此奢侈;可是昨天当我向往奢侈时,却没想到今天会失去自由。” 他们,曾经拥有辉煌;他们,又亲手葬送梦想。当他们忘却了一名党员的庄严承诺,背弃了作为一名从医者的誓言,失去了言行的自律自省,就丢掉了事业与家庭,丢掉了自由与幸福,迷失了人生的坐标。 一片森林,难免会有朽木病树,这是自然法则。严肃查处张立洲、罗俊生、梁宇恒、王志铭、王旭、冯虹等人,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朽木病树”,彰显的是党纪国法的威严,现在拥有自由和梦想的人们,应该从辽宁医疗行业系列腐败案中得到深刻的借鉴和警醒。 梁宇恒,1964年4月生。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副厅级干部。教授、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3年8月,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12月19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罗俊生,1968年3月生。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副厅级干部。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005年获第五届中国医师奖。2012年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013年5月,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1月,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赃款被全部收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王志铭,1963年10月生。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医学会放射分会副主任、辽宁省医学会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2013年10月,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4月,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 张立洲,1952年8月生。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辽宁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辽宁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常委。2013年12月,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12月23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旭,1961年5月生。鞍山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2013年11月,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12月15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冯虹,1958年9月生。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博士、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院长,省市优秀专家。2013年3月,被沈阳市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1月,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连同犯罪款项共计2437余万元全部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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