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与猪同住男孩获救助 每月500救助金由姑姑抚养

2015-07-07 15:41:18 韩章云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郑州7月7日电(韩章云)近日,在河南清丰县,一组小男孩与猪同在泔水车上的照片经网友发微博后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记者7日从清丰县民政局获悉,小男孩刘洪波已经被送往姑姑家,并办理了农村低保,此外每月获得500元救助金。

在网友微博曝光的照片中,小男孩乱蓬蓬的头发长至脖子,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身上全是污垢,与一只被拴的小猪一同待在泔水车上。7月6日,濮阳当地媒体走访小男孩刘洪波的家,更爆出其精神不正常的母亲经常虐待孩子。小男孩的境遇让不少人揪心。

7月7日,记者从清丰县民政局获悉,县民政局连同刘洪波家庭所在的城关镇政府已采取相应措施,使刘洪波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清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刘洪波的父亲刘振学及其老母亲已经成为濮阳市首批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而刘振学的妻子及两个孩子均获得每月每人50元的失地农民保障,逢年过节,县里也会给刘洪波家民政救济。

“刘洪波的家在清丰县城关镇车子营村,他父亲刘振学养了16头猪,每天都忙着喂猪、到城里拉泔水,蹬三轮,也顾不上家,母亲精神不正常。这夫妇俩对孩子基本上没咋管过。”清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刘洪波和目前10岁的哥哥之前一直由姑姑抚养,在刘洪波3岁后才交由父母抚养。

目前,清丰县针对刘洪波家的情况采取了一些救助措施。刘洪波和10岁的哥哥、母亲由之前的每月每人50元的失地保障转为农村低保。城关镇民政部门与刘洪波的姑姑协商后,刘洪波由姑姑抚养,目前已送到姑姑家中,政府每月给刘洪波500元救助金,直到其18岁成年。

“刘洪波的姑姑家庭条件也一般,她自己家4口人都有农村低保,还要帮着养自己弟弟的俩孩子,所以在以后我们也会经常关注他们家,有啥需要我们也会及时帮助其解决。”清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于刘洪波的健康状况及入学等事宜,需要协调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解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