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游利益链难断 以药补医“久治不愈”
2015-07-07 07:31:4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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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务行业薪酬制度 有专家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筹资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两个问题,在薪酬制度上,应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符合医务人员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让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有尊严、收入来源也要有尊严,“不能逼着他收红包、拿回扣。” “医生和患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为什么会掺杂进医生的利益,这不是医生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李玲认为,大多数医生是希望做患者的称职代理人,做悬壶济世的良医,秉守医德医风,以患者的健康为最大的目标,但是,迫于收入的压力,不得不扭曲了自己的行为。改变了医生激励机制的正是医院的创收制度,如“以药补医”。而建立医生正确的激励机制,让医生回归本职是医改的核心。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医生平均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左右。绝大多数国家受雇医生平均工资为所在国社会平均工资的2至4倍。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医生薪酬的相对水平处于合理范围下限,略偏低。与此同时,薪酬构成不合理。我国医生的不合规收入较为普遍,且合规收入中基本工资比重过低,与创收挂钩的奖金比例过高,奖金最高能占到全部工资的70%至80%。 有专家建议,可以学习欧洲经验,欧洲集体工资谈判以医生薪酬为标杆,教师、公务员工资都在医生工资标准上下降一定比例。 “基本医疗是服务,不是医患交易,需要第三方补偿。应当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制定出资的合理比例,补偿基本医疗服务的成本,特别是医务人员的薪酬。”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认为,因为医生这一职业人力资本最高、职业风险最大、信息垄断最强,所以医生的薪酬应该是标杆。她介绍,在欧洲,医生集体工资谈判以后,同地、同期、同级别教授低15%至20%,公务员比教授低15%至20%,这就形成了人力资本市场整个阶梯,等于同级的公务员比标杆式的医生低30%左右,其他行业按这个来参照执行。他认为,如果财政按照地方社会平均工资补偿公立医院医生的基本工资(预算/人头),医疗保险基金补偿绩效工资(70%用于补偿医生),医生就不需要红包和卖药。 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对此也做出了明确。未来将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将坚持公益性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统一起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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