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日起,雁江区人民法院将首次在户外LED屏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12人,被曝光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姓名、照片、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生效判决案号、执行标的和失信的情形等。 雁江区人民法院在7月1日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曝光专项整治活动”通联会上,向媒体记者介绍了首批被曝光的12名“老赖”的基本情况,12人中包含法人1人,其中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3人,金额45.67万;涉及劳动报酬4人,金额72.79万;涉及借款合同案件5人,金额2300.62万。 据介绍,雁江法院将通过法院公告栏、微博、报刊、网站、电视媒体等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布曝光,并在城区海峡大厦租用固定LED屏以及协调雁江公安分局LED屏流动宣传车,公布“老赖”名单。 据了解,如果失信被执行主动履行义务,雁江法院将撤出曝光,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信息予以删除。没履行义务的“老赖”将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和列车软卧,禁止入住星级酒店,限制贷款和信用卡办理,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据悉,今年以来,雁江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人名单库的人员,因其相关权利被禁止,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有36人。(记者 王建军) |
相关阅读:
- [ 06-18]连江法院公布“执行黑名单”“老赖”主动还款
- [ 06-16]福清3老赖分别获刑:有钱盖新房4万欠款却不还
- [ 06-10]这个老赖太“牛逼” 欠钱不还还打人
- [ 06-03]买车又盖房就是不还钱 漳州华安一“老赖”被判罚2万
- [ 06-02]福清3名老赖分别获刑:有钱盖新房4万欠款却不还
- [ 06-02]福清3老赖获刑:有钱盖新房4万欠款却不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