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安全法首次明确“网络空间主权”概念
2015-07-02 07:23:42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亮点四: 首次明确“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 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这部法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这可以理解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延伸和反映。”王振民说,这个原则既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也是参与网络国际治理合作应该坚持的原则。 王振民说:“如今,互联网已经变成国家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中国境内的网络,当然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我国有权对境内的互联网通过立法、司法进行管理。” 亮点五: 涉及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不少人认为太空、深海和极地这些“战略新疆域”有着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国家利益,也面临着国家安全威胁和挑战,应当将维护这些领域的安全任务纳入国家安全法。为此,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专家说,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人口占世界六分之一,批准和加入了关于这些新型领域的一些国际公约,中国有权也有义务履行公约义务,对这些领域进行探索开发。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有权依法保障自身的相关活动、资产和人员的安全。 据新华社 |
相关阅读:
- [ 07-01]埃及总统称将建立新安全法 加快制裁恐怖主义犯罪
- [ 06-29]《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两周年座谈会召开
- [ 06-26]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制定网络安全法十分必要和紧迫
- [ 06-25]我国拟制定网络安全法维护网络主权国家安全
- [ 06-25]中国拟制定网络安全法 将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