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发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2015-06-30 12:01:53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分享到:

国际在线消息:6月30日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和舆情回应的要求,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收费公路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近日,除海南、西藏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发布了《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汇总整理了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信息,正式发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一、收费公路发展情况

我国收费公路政策自1984年底出台实施以来,打破了过去公路建设投资单纯依靠财政资金的体制束缚,逐步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多元化公路交通发展投融资模式,极大地加快了我国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截至2014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46.39万公里,是1984年的4.8倍。其中高速公路从无到有,达到11.19万公里,里程规模居世界第一;一级公路达到8.54万公里,二级公路达到34.84万公里,分别是1984年的260.3倍和18.6倍。公路基础设施的跨越式发展,大幅提高了公路的通行能力和运输效率,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公路建设发展的显著成就和对国民经济的突出贡献,与收费公路政策密不可分。

但由于在公路建设发展中,各地过度依赖收费公路政策,也造成了政府公共财政对公路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收费公路规模过大,债务风险加重等问题,收费公路政策调整和法规修订亟待加强。

二、收费公路统计和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后印发执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费公路行业统计。统计报送的具体程序是: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以收费公路项目审批文件、工程决算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财政预算为依据,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和规定内容进行填报,运营管理单位填报完成后盖章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盖章上报交通运输部。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发布的收费公路统计数据与我们今天汇总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的数据为一套数据,在统计口径上是一致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