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就是一碗烩面钱” 与集中供养相比,分散供养的农村失能老人、城市“三无”人员,甚至不同程度地处于弃养、半弃养状态。记者走访发现,分散供养特困群众的房屋不少为上世纪80年代所建,有的甚至是祖传的老屋,年久失修,漏风漏雨。 在河南淮滨县台头乡台头村,57岁的何荣、崔全友夫妇家里只摆得下两张床,一间土坯厨房摇摇欲坠。这一情况在安徽、江西两省也不同程度存在。 当前各地针对五保户建房、修补房屋均有一定补助。但五保老人们反映,他们曾向村里和乡里提出建房申请,但很少有人能顺利申请到这笔钱。 “他们迟早都要到敬老院去,建了房子早晚要闲置。”一名基层民政干部说,出于避免资源浪费和提高集中供养率的考虑,当前一般不鼓励他们建房。 与此同时,不少老人看病吃药还花了不少冤枉钱。记者采访发现,和集中供养相比,当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大的开销是看病吃药。江西省泰和县万合镇啸峰村肖祖提老人告诉记者,2014年他和老伴在街上小诊所一年的药费2000多元。 实际上,在2013年,江西省民政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其中规定,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民政部门100%报销。 肖祖提说,他们分不清楚哪些诊所属于定点机构,哪些药品属于可报销范围,也不知道该找谁去报销。当地基层干部认为,如果没有更细致的指导和服务,这些特困群众往后看病还会花冤枉钱。 河南省一位民政干部说,分散供养面临的根本问题还是供养标准太低,“一天就是一碗烩面钱”。2014年,河南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为2220元/年,平均每天不到7元。 事实上,国家对于五保人员的供养标准早已做了规定,一般确定在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80%左右。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没有哪个地方能达到这个标准,不少地方供养标准甚至只有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多。 乡村剧变带来新挑战 在整个特困群体中,农村五保户所占比例特别大,超过90%。《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提出,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然而,在集体经济虚化、村庄空巢化的大背景下,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正面临严峻挑战。 “集体经济基本为零,村里想给五保老人做点什么也是有心无力。”江西省泰和县万合镇啸峰村村支部书记胡晓洪告诉记者,目前村里仅有的集体产业是一个山塘水库,承包给村民养鱼,每年租金3000元。 胡晓洪说,当前村组织运转主要依赖上级财政,2013年上级财政拨付6万元,包括5名村干部工资的发放、村务办公、接待等各方面用度。 远亲不如近邻,曾经的邻里守望是五保老人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农村的空巢化使得分散供养难以为继。 1600余人的啸峰村,常年留守的有近一半人,几乎全为老人、妇女和孩子,他们“自己照顾自己都难”。五保老人肖伏妹的对门是远房侄子家,然而侄子全家常年在外务工,家里只留下一位年迈的老人。 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博士研究生王磊光在他的春节返乡日记中写道,自从2006年免收农业税后,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主要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难以有效地将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基本处于“个人自治”状态。 “以前虽然钱少,有什么问题村里会想办法去解决;现在人们钱多了一些,可村里却不怎么管事了。”安徽省利辛县刘集乡一名五保老人说。 “就那么五六个人,防火、计划生育、民政……所有的事情都要你来对接落实。”一位受访的村干部反映,一方面村干部不像以前那么有威信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召集村民协商处理;更甚的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干部也是疲于奔命。 记者调研发现,在医保报销、医疗救助、丧葬补助等政策的落实过程中,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情况比分散供养对象好一些,其主要原因在于集中供养群众有敬老院为其争取保障政策,而在当前村基层组织弱化的实际情况下,农村居家的五保户基本无人过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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