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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岩民、刘建军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

2015-06-21 22:49:13 邹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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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活”范围不分地域 “庆安事件”亦在其中

落网后,翟岩民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翟岩民组织策划“访民”滋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仅2014年以来,翟岩民直接组织和幕后指挥各地“访民”“声援”滋事事件就多达9起,包括近日组织“访民”去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庆安事件”。

此次到潍坊的15名“访民”中,有14人参加了在庆安的“声援”。对此,翟岩民称,“这是我跟刘星商量的,让在庆安被拘留的人到潍坊去围观,给他们钱,算给他们作为一种补偿。”

翟岩民还交代了组织“声援”“庆安事件”的全过程:“庆安事件发生后,很多律师很快到了庆安。5月10日上午,刘星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组织一些人去庆安声援。我就给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此前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找一些人去庆安声援。吴淦说,目前暂时还不需要,让律师先把庆安事件炒热了之后,才需要大批量访民去炒作和声援。”

律师刘建军在供述中说:“‘庆安事件’发生后,翟岩民叫我去哈尔滨会见两个涉及‘庆安事件’的被拘留者,后来因为手续不全没有见成。我本想接着去庆安,没买上票就没去成。第二天,听说去庆安声援的人被拘了,我有些胆怯,就给翟岩民打电话找了个借口回北京了。”

得知去庆安“声援”的访民被拘后,翟岩民派刘星去黑龙江了解情况。“我告诉刘星,到了庆安多注意点,不要让当地公安机关知道我们有一个庆安事件的协调群,不要让政府知道我们是有组织的。”

据民警介绍,为了“形成更大声势”,翟岩民先后组织5批次全国各地的“访民”前往庆安“声援”。事后,翟岩民在北京设宴,为这些“访民”“庆功”。

问及组织“声援”活动的经费来源,翟岩民说:“每次有声援活动的时候,我们会在网上进行募款,然后我会问各地的访民谁想去声援,去的人都能得到一些报酬和补助。律师群体也会给我们一些钱,我会把这笔钱分给去声援的人,自己留下一些钱。”

山东青岛籍的女“访民”李某香,就是在庆安火车站前举牌“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的那名女子。其举牌的照片被境内外网站大量转发,将警察依法开枪制止暴力袭警的正当执法行为演绎成“警察枪杀访民”,煽动网民情绪,误导网上舆论,引发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和攻击,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这次,李某香刚从庆安结束治安拘留,就参与了潍坊的“声援”活动。她说,自己没有工作,去各地“围观”“声援”是主要收入来源,前不久去庆安就领到了600元。

另一名“访民”李某立说,自己在保定长期打零工,这次正好家里没什么事,在微信看到这个信息就来潍坊了,“来之前也不知道什么事,实话实说就为俩钱。可能是上次去庆安声援的钱没给够吧,这次是把钱给我们的。”

李某立进一步交代,“以此为生的访民并不少。他们经常见面,一叫就去了。”他们在北京有时候一天要做好几个事,经常去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大使馆、政府、法院什么的,这不是什么秘密。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犯罪嫌疑人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的有组织犯罪团伙。一些人将此作为谋生之道,只要有人出钱,无论天南海北,无论案件事实如何,他们都会赶去“声援”,并在境内外网站上传播,目的就是制造国际影响,借此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从而干扰事件处理或案件判决。来潍坊之前,他们本来还接了另一单“活儿”,打算在潍坊完事后,南下广州“声援”当地一起“冤案”。

刘建军供述,他们去各地“声援”的做法已经很熟练,有人出钱,有人组织,有人举牌,有人拍照上网扩大影响。“比如说,‘人民有权监督司法’,几乎每次都是固定的这几个字。”

对于这些访民“快闪”式、“一日游”式的“声援”,贾某某如今后悔不迭,她感觉自己花钱请来的“能人”和“访民”,根本不关心她丈夫的案件,拿了钱之后出工不出力,只是打着“声援”的旗号谋利而已。“我也认识到做这件事不正确,违反了法律,会造成扰乱社会秩序。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记者了解到,这一涉嫌有组织犯罪团伙对外号称“维权”,其中一些人却连自家的老人小孩都不闻不问。如翟岩民,家有90多岁的老父亲,却没有尽人子之孝,整日忙于组织“访民”承接各地“声援”业务;又如“老道”刘星,他生有8个小孩却不抚养,将其中4个未成年子女甩给当地政府,自己长期滞留北京纠集“访民”滋事收钱为生。

连日来,一些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愿意认罪悔罪。

翟岩民承认,自己的做法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深深地忏悔、深深地懊悔,追悔莫及”。

谈及庆安事件,翟岩民称,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严肃的调查,说清了事实真相,“我坚决相信调查结果”。他也认识到,到庆安火车站闹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是违法行为。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本应该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表达诉求的方式应该以程序合法为前提,然而自己却采用了违法手段,还引导其他人为了诉求,用违法方式向政府施压。这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我很后悔,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刘建军充满悔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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