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朋友圈 频现“抢小孩”传闻 警方:系网络谣言,市民勿轻信轻传 近日,不少家长们的QQ群、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一条“惊悚”提醒:“一个专偷小孩、抢小孩的团伙频繁作案,家长们把孩子看紧点。”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经查实,该信息为网络谣言,近期我市警方未接到一起类似警情。 昨日,有市民爆料称,微信朋友圈中,家长们正互相转发提醒,称一个专偷小孩、抢小孩的团伙频繁作案,“从拐卖儿童,到找买家,到割器官,一条龙!特别是5至12岁左右的孩子!把孩子看紧点!”无独有偶,微博中,一则《通知》也被不少家长转发,《通知》写道:“最近,育才社区辖区内发生了抢小孩恶性事件,希望居民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上述信息是否属实?记者检索发现,第一条提醒近期在全国多个城市传播,各地警方均证实其为谣言。第二条则源自大连某街道的育才社区,居民发现该小区有陌生人逗孩子,告知了社区,社区随即贴出通知提醒居民注意,不存在“抢孩子”情节。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指挥调度中心向记者证实,武汉警方近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抢小孩”的报警,此信息属于网络谣言。武汉警方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如何识别谣言?武汉警方给出建议,对于此类耸人听闻的微博、微信信息,网友和读者可先自行判断,并可先期通过百度搜索是否有报道证实此事或已经辟谣,若自己无法证实,可向就近的公安机关核实。武汉警方提醒市民,对于无法证实的流言,在没有核实清楚前不要盲目转发,以免造成社会恐慌。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前日,一名江汉男子在网上编造散播“警方开枪”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江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本报讯(记者刘智宇 岳源) |
相关阅读:
- [ 06-17]食品类谣言为何大行其道?五招识别谣言“伪装术”
- [ 06-17]华美在线商城鄙视骗子用实力反击骗子谣言
- [ 06-17]北京警方:近期网传“孩子被抢”是谣言
- [ 06-16]北京警方辟谣“孩子在宜家被抢”:网络谣言
- [ 06-15]张晓明指中央“买票”谣言荒唐可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