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际社会继续就“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向中方表示慰问

2015-06-12 09:50:4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北京6月11日电 6月8日至11日,又有一些国家领导人以致函、致电等方式,向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表达对“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中遇难人员的哀悼,并向遇难者家属表示慰问。

这些领导人是:朝鲜劳动党第一书记、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金正恩,尼泊尔总统亚达夫和总理柯伊拉腊,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和总理萨里耶夫,巴勒斯坦国总统阿巴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意大利总统马塔雷拉,波兰总统科莫罗夫斯基,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埃塞俄比亚总统穆拉图和总理海尔马里亚姆,安哥拉总统多斯桑托斯,赞比亚总统伦古,马达加斯加总统拉乔纳里马曼皮亚尼纳,墨西哥总统培尼亚,圭亚那总统格兰杰,阿富汗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匈牙利总理欧尔班,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尼日尔代总理阿尔巴德等。

此外,斯里兰卡、阿曼、科威特、加蓬、阿根廷、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等国和核供应国集团等组织也通过不同方式向中方表示慰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