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广西柳州一征地拆迁办官员涉嫌贪污征地办公经费受审

2015-06-05 17:21:40 林馨 吴漩漩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中新网柳州6月5日电(林馨吴漩漩) 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5日公开开庭审理一涉嫌贪污犯罪案,该市原城中区征地拆迁办主任吴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款18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女,现年57岁,2008年至2011年担任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办主任。2011年2月吴某被免职后仍负责征地办工作至2012年8月退休。吴某在其任职期间以个人身份证在农业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用于存放城中区政府拨付给征地办公经费,并由时任征地办报账员董某(另案处理)保管。吴某伙同董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侵占公款共计人民币183929.64元。

2014年4月16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通知吴某到案进行询问。同年4月30日,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

当日庭审现场,数十名城中区征地办员工到场旁听。庭审过程中,吴某及其辩护律师辩称,指控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吴某辩称18余万中,有5万元是以加班费名义发放给其,其余金钱去向均不知晓、不记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伙侵吞公款,其犯罪实事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主动退回赃款11万余元,本有悔罪情节,但今日庭审中其多次否认曾供述之词,悔罪情节有待考察。

庭审于当天中午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