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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采购饱受诟病改革迫切 取消限价激发活力

2015-06-05 07:33:22 毛振华 姜刚 刘翔宵 仇逸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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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环节改革紧迫

在政府取消大部分零售药限价后,招标采购在药价制定体系中的作用将会进一步加强。不过业内人士担心,原本饱受诟病的招标采购权力更为放大,难以让药价改革惠及老百姓。

目前,我国药品市场供过于求,多家企业生产同一种仿制药的现象很普遍,在市场竞争下,除了市场紧俏的低价药会涨价外,一般药价不可能随便上涨。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主任付晨指出,目前药品价格其实有三个,即发改委定的零售价、集中招标的中标价、医院的采购价。政策出台后短期内,关键要发挥其他两个价格作用,防止药企形成价格联盟。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药品集中采购的多种形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各省市经过多年探索,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较为成熟。在取消最高限价后,可以紧接着通过招标采购来调控药价。

不过,业内普遍期待,既然药价已有放开迹象,那么对药品招标体系的改革也应尽快提上日程。“如果招标方式不变,低价中标照旧,同时又允许药价市场化运作,那么未来老百姓可能既吃不到降价药,也吃不到安全药。”

专家认为,不含医疗机构,我国药品供应市场已经基本形成。虽然药品由国家定价,但在真正运行中市场的作用已显现出来。例如,人血白蛋白国家定价在300多元,但由于供不应求,市场售价则达到了600元以上。

在药品经销企业和医院的对接中,医院占绝对优势。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医院拖欠药品经销企业药品款普遍在8个月以上。近年来,低价药才能中标导致“药价虚低”的状况频现。在药品的原材料、运输和人力成本都在上涨的大背景下,却变相要求药价不涨反降并不现实。正是由于现有招标体系的畸形化,导致了投料不足、掺杂化学成分等“药价虚低”情形的出现。如果招标方式不变又允许药价市场化运作,真正让老百姓用上安全药、低价药从长远看很难保证。

更让业界质疑的是,各省卫生行政部门下设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既不采购,也不使用药品,更不支付货款,却决定着数千家药品企业的几万个药品准入资格和价格,本就权力巨大。在取消政府药品限价后,如何改革招标采购环节被进一步放大的权力,压缩滋生腐败的空间,已经变得越来越紧迫。

加快配套招标改革步伐

取消限价只是药价改革的一部分,专家认为,真正要建立起药品科学定价机制还需顶层系统规划,形成多个配套手段合力推动。

接下来应推进医药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确保公正性、合理性。记者调研了解到,在药价放开后,药企最关心的就是政府对招标政策的改革。为约束政府取消限价后招标采购权力的放大,实现药价真正市场化,招标方式改革必须尽快提上日程。

药品招标既要有所统一,也要体现差异化。应根据药品的质量档次,分不同档次招标,由患者根据经济条件、药品信任度选择。招标中唯低价论的现象必须改变,否则难以保证药品质量。任武贤建议,现有条件下,可以先行把药价放开与药品招标融为一体,中标企业至少应为3至5家,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探索第三方招标等方式,真正放权给市场。

划清政府在药价制定中的权力边界,推动医药通过谈判机制形成合理药价。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梁鸿、蔡江南等认为,过去政府在药价领域涉足过多,此次政府取消限价为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开了好头。

未来,政府应在建立医保谈判机制和市场价格监管上重点发挥作用。特别是应建立完善科学的药品定价机制,政府应在议价、谈判中提升能力,努力使医保在今后的药价形成中发挥举足轻重的杠杆作用。

医疗服务价格也应进一步市场化。专家表示,部分地区诊疗费长达十年不变,在国家投入不足的背景下,“以药养医”难以改变。长远看,医疗服务价格推向市场势在必行,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诊疗时间、是否过度检查、看病费用等,都要放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上平等竞争,让患者有更多的选择。

还要继续加大对省级和医院招标环节,以及医药公司的反腐力度。药品逐渐回归市场定价后,加之反腐力度持续,医药行业权力寻租的行为才有可能越来越少。只有回扣等中间环节被挤出,药价才会真正下降。基层人士期待在医药行业继续加大反腐力度,打击行业“潜规则”,让药价在市场中回归其本来的面貌。记者毛振华 姜刚 刘翔宵 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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