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美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网上发威胁言论不一定获罪

2015-06-02 16:08:43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据“美国中文网”6月1日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6月1日对在社交网站脸书上威胁他人的行为作出裁决——不一定获罪。

2010年,一名来自宾州的男子伊隆尼斯(Anthony Elonis)在长达7年的婚姻破裂后在脸书上向前妻贴出威胁称:“爱你的方法有一种,但杀你的方法有千百种。”伊隆尼斯之后遭到逮捕,并被裁定犯下暴力威胁罪,入狱服刑4年。

6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8比1的投票,作出了对伊隆尼斯的裁决。法官们表示,检方不能只根据原告看到威胁的个人理解来提出指控,需要有证据证明发出威胁的一方真有实施暴力的打算。其中有7名法官投票支持取消伊隆尼斯的定罪,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则表示希望把案子发回上诉法庭重审。

伊隆尼斯的律师艾尔伍德(John Elwood)表示:“我们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高兴。”虽然赢得了最高法的支持,不过伊隆尼斯因为另一件袭击案件,目前仍在宾州监狱服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