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在仪陇县新政镇朝阳市场内的一家卤菜店,7名市民购买卤菜食用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截至昨日,7名中毒市民的中毒症状明显减轻,生命体征平稳。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过检查,初步判定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相关部门已依法展开调查。 吃完卤菜 一家5口人均出现头晕发热症状 “当天我就买了一份卤猪耳朵,加了一些海带丝、胡萝卜、黄瓜等素菜在里面,哪晓得会发生这种情况嘛!”5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仪陇县新政镇的罗女士称,当天中午吃完这些卤菜后,丈夫杜某就突然出现头晕、嘴唇发黑、全身无力并倒地,还把脸摔伤,罗女士发现情况不对后,赶紧给儿子打电话,当天中午13点过就将丈夫送往仪陇县人民医院救治。 也就在同一天时间里,市民王先生也在同一家卤菜店买了一份卤猪耳朵,外加一些素菜在里面。当天中午12点过,全家5人一起吃完后,都出现头晕、发热,并全身发黑伴有呕吐。王先生今天中午13点过告诉记者,当天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才被送往仪陇县人民医院救治。 检查报告 初步判定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仪陇县食安办立即启动《仪陇县食品安全四级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并派员赶赴医院协调对受害人进行全力抢救。 据仪陇县人民医院主管医生介绍,食物中毒人员入住医院时,神智清楚,但精神差,面色发暗。当天晚上20时,7名中毒人员情况有所好转,症状明显减轻,生命体征平稳。同时,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摊点所销售的卤鸡爪、卤猪耳、卤猪舌等卤菜进行抽样送检,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关询问。 经调查,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报告显示,疾控中心对中毒患者洗胃液和对业主出售的卤猪耳、卤鸡爪、卤猪舌、卤牛肉、卤料汤六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其中洗胃液亚硝酸钠含量为103.79mg/L,卤猪耳为19.52mg/L,卤鸡爪4.79mg/L,卤猪舌14.41mg/L,卤牛肉17.50mg/L,卤料汤17.03mg/L,其中洗胃液亚硝酸钠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30mg/L三倍多。 对此,仪陇县人民医院根据检测结论,结合病人入院时面色发暗、唇舌紫黑症状,根据疾控中心的检验结果和县医院的检验报告和病历证明,相关专家初步判定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谷海 记者 何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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