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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少年街头被撞身亡 家属质疑系遭同伙谋杀

2015-05-28 15:2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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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凌晨17岁少年被撞身亡,家属质疑“遭同伙谋杀”。(视频截图)

民警通过细节锁定嫌疑人,对方恰有吸毒记录。(视频截图)

经过进一步追踪调查,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视频截图)

枣庄滕州深夜街头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名17岁少年不治身亡,而其家属到达后竟然声称“可能是谋杀”。事情到底是怎么样呢?滕州交警经过14天的追踪侦查,最终却发现这场死亡事故是一起深夜酒驾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案件。

深夜凌晨17岁少年被撞身亡 家属质疑“遭同伙谋杀”

4月22日凌晨,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突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柴里矿南边加油站南100米处,一个20岁左右的青年躺在路边,受伤严重。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民警赶到时,受害人已经被送往柴里矿医院,现场只有一滩血迹,一只鞋和一块手表,没有肇事车辆留下的残留物,也没有目击者和监控视频。在对现场证据提取后,事故科民警又前往柴里矿医院对受害人进行调查,可此时受害人伤势严重,处于重度昏迷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随后,闻讯赶来的受害人家属也已经赶到了医院。经过了解,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受害人满某某是滕州市西岗镇人,今年刚刚17岁,21日晚上11点刚坐火车从苏州来到滕州。可接下来家属的一番话更是让办案民警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科科长陈平说,“4月22日下午14时当事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人来到我们事故科反应,当事人不是交通事故死亡,而是被谋杀的,为什么死者的父亲家人怀疑是谋杀,而不是交通事故,就是因为死者他有吸毒贩毒历史,而且他家人认为,死者身上很可能掌握着一份比较重要的名单,可能会影响到一些人,所以说是他的犯罪同伙杀人灭口将他撞死。”

对于受害者家人提出的怀疑,事故科连夜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追逃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边对受害人满某复杂的社会关系进行梳理,一边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复勘。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科科长陈平说,“在复勘过程中我发现,现场路面上形成了一道人体组织,在柏油路面上摩擦所造成的划痕,划痕的终端有血液迸溅的痕迹,由此我们判断当时事故形态应该是,受害人被车辆撞击落到地面以后,形成了一个摔伤造成的血液迸溅。”

民警通过细节锁定嫌疑人 对方恰有吸毒记录

受害人满某某是乘坐21日13时苏州至滕州的火车,21日22时53分到滕州火车站的。而报警时间是22日1时24分,这中间相隔了将近两个小时,那么在这两个小时里,受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去过哪些地方,见过什么人。

为了还原被害人整个行动轨迹和时间节点,办案人员调取了受害人满某某的手机通话记录得知,受害人在从苏州上火车直至发生事故,只是和其母亲通过电话,最后一个通话记录是21日23时57分。由此办案人员判断事发时间应在21日23时57分之后。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科民警奚存立说,“我们通过这个时间点调取了在这个时间段内,我们所能调取的周边的全部监控录像,通过对监控录像的视频追踪,我们发现有一辆嫌疑车,在21日23时59分的时候路过了事发地点,于是我们对该车进行了重点的视频排查。”

民警发现这辆绿色两厢轿车是从蒋庄矿方向来到的柴里矿,在柴里矿的一个歌厅唱完歌后又返回到蒋庄矿,而这辆车正好途经事故地点。由于晚间视频监控系统较为迷糊,看不清车牌号,办案人员便连夜调取了歌厅内外的监控视频。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科科长陈平说,“通过调取这个歌厅内部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时从车上下来了三个人进的歌厅,走的时候先后上了四个人。”这位多出来的乘车人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经过核实,民警确认这位多出来的乘车人是KTV的服务生。

在发现跟着嫌疑车辆一起离开的是KTV服务生后,民警又发现了一个线索。在结账时,其中一名乘车人是刷卡结账,并在消费凭条上签了名。通过辨认发现,消费凭条上的签名为尹某某。办案人员结合监控录像中的影像,通过在公安信息网上搜索筛选,认为影响与距离事发现场3公里的微山县欢城镇尹洼村的村民尹某某非常符合。民警通过信息排查,发现尹某某有很多犯罪记录,有过吸毒史,并且有受过处理的情况。

警方上门做工作 嫌疑人父亲催促其投案自首

现在摆在办案人员面前有两个选择,是从乘车人尹某这里突破,还是从乘车的KTV服务员身上寻找线索,民警决定先找KTV的服务员。面对民警的讯问,KTV服务员栾某某交代了当时他乘坐的绿色两厢轿车在西岗栾庄路口碰人的事实,但是他不认识肇事驾驶员,也不知道车牌号,只知道驾驶员是二十五、六岁的男青年,外号小友,是微山县欢城镇尹洼村人。

通过对尹某周边亲属的调查,办案人员发现,尹某的姑父丁某确有一辆绿色的华利牌两厢轿车,至此嫌疑人尹某被确定。虽然肇事车辆和驾驶人都已经被确定,但驾驶人到底是受人指使,还是交通意外?肇事车辆现在又在哪里呢?

虽然民警已经确定了嫌疑人和嫌疑车辆,但是通过调查,嫌疑人并不在家中,为了能让犯罪嫌疑人尽快归案,给他一次自首的机会,办案人员随即给尹某的父亲做工作,希望能通过他的劝告,让尹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15年5月6日上午,尹某的父亲给办案人员打来电话说,尹某愿意投案。随后,办案人员在微山县欢城镇的一家修车场内找到了肇事者尹某和肇事车辆。通过审讯,尹某对酒后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同车的其他三人也都已经到案,经证实,这就是一起深夜酒驾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案件,车上四人也与受害人满某互不相识,更无其他案件有任何关联。至此4.22肇事逃逸案件在经历14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奋战,终于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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