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环保局高度重视后 中煤集团环保发电厂排污依旧

2015-05-20 07:54:47 贾兴鹏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日前,人民财经连续报道了中煤集团旗下的山西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违规乱排粉煤灰,污染附近村庄及村民的事件。随后,朔州市环保局回复称,“高度重视,立即查处”。

然而,人民财经近日又接到举报称,该电厂还在继续排污,只是由白天排污变成了晚上,粉煤灰排放的场所依然在老址附近。人民财经记者再赴朔州,查看事实真相。

当地环保局称高度重视 承诺整改

2014年11月7日,人民财经记者对山西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的排污问题进行了调查报道,朔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人民网报道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粉煤灰污染问题的整改和报道后的调查处理情况》(下称《情况》)表示,中煤集团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粉煤灰处置倾倒确实存在污染问题。

《情况》称,该公司粉煤灰处置过程中,超期超库容量处置、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确实存在扬尘污染。去年7月份,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粉煤灰擅自倾倒在平鲁区白堂乡黑水沟山谷内,未采取相应的防渗和防扬尘措施,造成了环境污染。对此,朔州市环保局已先后两次针对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灰场的扬尘污染问题、违法排放倾倒的问题给予了行政处罚。

《情况》要求该公司“限期三个月内选取新的储灰厂,三个月后不得向现在的储灰厂存放粉煤灰,否则按违法行为处理”;并把该问题作为山西省 “强化《信访条例》实施百日督查”、“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清理”专项活动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