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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签署克拉运河项目引关注 消息是否属实引质疑

2015-05-19 15:52: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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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一条有关“中泰签署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的报道登上国内各大媒体头条。所谓“中国利用克拉运河破解马六甲困局”的说法让不少网友大为兴奋。

读完这条报道,感觉克拉运河似乎开工在即。那么,这一消息是否属实,所谓的“中泰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新华国际客户端就此展开一番调查。

【消息来源引发质疑】

新华国际客户端调查发现,这一消息最早由台湾《中时电子报》在18日报道,之后被大陆媒体纷纷转载,迅速形成网络热点。《中时电子报》的报道称,“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让这项延宕10年的世纪大工程向正式开工跨出一大步”。

然而,《中时电子报》援引的消息源竟然是宁波海事局官方微博15日发布的一条消息。对此,一些网友质疑,这一重要消息为何由宁波海事局通过微博发布。

新华国际客户端19日上午在宁波海事局官微上并没有找到这条微博,随后联系到宁波海事局负责官微运营的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说,官微确实曾经发过这一消息,但事后感觉内容敏感,所以删除了。此外,宁波海事局并不是消息的直接来源,而是转载了《南方日报》的报道。

【签字现场无官方人士】

经过一番搜索,记者在《南方日报》网站上找到了14日一篇题为《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在穗签署》的稿件。

稿件说:“日前,泰国克拉运河研究和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广州举行,会上签署了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 据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开凿修建克拉运河不仅将惠及广东、福建、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带,更有助于中国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各国的贸易往来,助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据泰方有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将为泰国民众创造可观的就业机会。”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签署备忘录的双方应该是“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所谓的“泰方”。

新华国际客户端联系到一名当时在签字现场的人士。这名人士说,当时会议现场没有官方人士出席,有名为“泰国运河国家委员会”的泰方出席。

这名人士结合自己在现场的观察判断:“这个合作就是一个非常前期的东西,没有实际开工,也没有内容。”

随后,新华国际客户端试图联系“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名林姓的负责人拒绝回答记者一切问题,包括泰方具体情况,甚至企业任何具体信息,统统以“不好意思、不清楚”搪塞。

当记者追问合作备忘录的具体内容时,他回答说:“这是国家绝密,不能告诉你”,随后以有事为由挂了电话。

记者在广东工商局官网上查询“龙浩集团有限公司”,结果显示:字号“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范围内暂未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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