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公安部经侦局了解到,我国部分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近年呈激增态势,去年以来全国警方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4.5万起,挽回经济损失881.9亿元。特别是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假冒伪劣商品和假币等四类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共发案10.1万起,涉案总价值1916.9亿元,成为当前经济犯罪领域的四大“陷阱”。 虚假投资,”高额”回报,非法集资从东部向全国“蔓延” “公司三年内在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上市,购买原始股将有高额回报。”凭借一个子虚乌有的注册公司和一个精心构建的谎言,从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洲以3.8元或1元每股的价格对外出售公司原始股,并从事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活动,被骗投资者50多人,涉案金额达460多万元。 警方介绍,非法集资案件都有一个显著共性,即不法分子以所谓的投资项目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弄虚作假为手段,骗取被害人投资款,许多投资款被用于“借新还旧”,甚至是赌博、个人挥霍。这类案件规模普遍较大,平均每起案件的涉案总价值超过了千万元,有的案件被害人达到了数千人甚至是逾万人。 此外,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案发区域除了传统发案较多的东部和中部省份外,一些西部省份发案数量也显著上升;涉及行业和领域也很广,投资咨询、投资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理财、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借贷等领域案件多发。 盗刷猖獗,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两极化”趋势明显 2013年7月,全国多家商业银行连续发生银行卡被网上盗刷案件,涉案客户近千名。经过艰苦侦查,一个由黑客窃取银行卡内容、网络中介售卖用户信息、不法分子盗刷转账的犯罪链条被警方摧毁。 警方表示,银行卡诈骗近年来呈现出“两极化”发展趋势。一方面,许多职业犯罪团伙内部分工严密,手段不断翻新,有的团伙成员专门到服务场所担任收银员,还有的在自动取款机加装侧录装置,借机窃取银行卡信息;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将信用卡作为融资手段,有人甚至拥有数百张用于恶意透支的银行卡。从全国范围看,恶意透支案件蔓延极快,有的省份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同比上升了近50%,而数量更是占到了信用卡诈骗犯罪总数的80%以上。 精装高仿,配件齐全,网购代购成制假售假“重灾区” 2014年9月,重庆、河南、四川警方联手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伪劣电缆电线案。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某不仅大肆生产假冒重庆“鸽牌”电缆电线,还专门制作了假冒的鸽牌公司官方网站和防伪二维码。消费者一旦扫描二维码查验真伪,就会链接至假冒官网。 从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看,当前的假冒伪劣犯罪表现出精密化、虚拟化的新特点。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代购”、“团购”等名义,实际销售的是假货;还有的公开销售所谓的“高仿货”、“A货”,甚至提供假发票、证书、包装等全套配件,对消费者的欺骗性更强。另外,网络已经成为假冒伪劣犯罪的“重灾区”。不法分子利用网聊工具进行联系、利用网购平台进行售假、利用网络支付进行付款,全程通过网络实施,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 小面额增多,虚拟化交易,假币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交织 2015年2月,一个以“掉包”、“以整找零”方式作案十余起的运输、购买假币团伙,被江西、湖南、广东警方联手打掉,缴获假币1047万元。 警方介绍,虽然当前假币犯罪仍以百元面额假人民币为主,但小面额假币、假金属纪念币案件有所增多,老百姓对此的防范心理也较小。在假币买卖上,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物流快递、网络支付进行交易,作案成本低,查处难度大;在假币使用上,城郊结合部、偏僻乡村,或者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治安环境复杂的部位案件多发,手法包括购物找零、伺机调包等。有的案件还与诈骗、赌博、嫖娼等案件相互交织。 “面对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公安机关将用强有力的打击予以坚决的回应。”公安部经侦局政委高峰告诉记者,近年来公安机关就打击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做出了专门部署并强力推进,取得了一系列战果和成效。下一阶段,全国公安机关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集中精准打击,做好前端预警防范,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护航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记者白阳、邹伟) |
相关阅读:
- [ 05-14]美华裔男子在室内靶场中弹身亡 警方调查死因
- [ 05-14]美华裔男子在室内靶场中弹身亡 警方调查死因
- [ 05-14]网曝长沙警察上班喝酒开警车打人 警方已调查
- [ 05-14]昆明一起公交车上发生疑似劫持人质事件 警方介入
- [ 05-14]警方捣毁传销窝点 "学员"当警察面给记者"讲课"
- [ 05-14]纽约警方闹市区射击曼哈顿血腥锤袭路人系列案嫌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