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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踪迹 却惨遭猎杀

2015-05-13 20:57:34 马骞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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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昆明5月13日电 (马骞)云南森林公安近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及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大熊猫案。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1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确认,这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踪迹,但这次猎杀行为极大地破坏了大熊猫的种群繁衍。

本次案发地点在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查获熊猫皮一张,大熊猫肉9.75公斤、腿骨2根、头骨2块、熊胆1只。办案人员在案发现场的树上发现了大熊猫足印,并在距离案发现场20多公里的水富县发现了疑似大熊猫的粪便。目前,猎杀大熊猫的龙台村王某两兄弟和收购大熊猫肉的吴某已被批捕。

野生大熊猫主要分布在中国四川、陕西、甘肃等地,多栖息于长江上游各山系的高山深谷,活动区域多在坳沟、山腹洼地、河谷阶地等。此次发现大熊猫踪迹的龙台村属高寒山区地带,辖区内拥有大量天然原始森林资源,有各类竹林面积11356亩。

中新社记者致电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博士王文智确认,该所相关专家经过两次DNA鉴定,证实所查获的大熊猫制品来自同一只雌性大熊猫,同时也确认,这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的踪迹。

王文智表示,一般雄性熊猫通常留在妈妈身边,而雌性熊猫则会被妈妈赶出来繁衍后代。“这只大熊猫很可能是渡江来此地繁衍的,却被猎杀,这将影响到整个种群。”

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曾作为国礼赠送或租借给多个国家,是中国的“友好使者”。但猎杀野生大熊猫的行为却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和2007年,四川曾侦破三起猎杀、贩卖野生大熊猫案件。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称,1989年,曾有人因猎杀野生大熊猫被判死刑。但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最高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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