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王岐山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两方向
2015-05-12 07:23:05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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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王岐山在嘉兴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8日至10日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他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此次座谈会上,王岐山对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释放出怎样的信号?人民网就此专访相关专家。专家表示,反腐要“标本兼治”,当前一大批贪官落马,可以说“治标”的部分已初见成效,而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是要从“治本”上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从而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将更直击要害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于2003年12月31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实施。 由于出台时间已有十余年之久,近年出现的新的作风问题、腐败行为,在条例中甚至找不到处罚依据。“比如对公车私用行为,条例中就有没有相应的具体处理规定,处罚时往往是套用‘挥霍公共资源’行为处理。”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举例说。 在去年10月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表示,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3部廉政法规。 王岐山在浙江省调研期间提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应把条例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二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 “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新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将更加严格、直击要害。同时注重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可能对此在条例中作出具体规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 许耀桐谈到,党纪处分条例从根本上是对全体党员起约束作用,一方面对于越轨者进行惩戒,另一方面给党员干部划定‘高压线’。“真正把规矩立起来,不做吓唬人的‘稻草人’,要以惩治为杀手锏,也要体现教育为先,更好的防范腐败,使全体党员不敢腐、不想腐。” 通过廉政法规的修改,对广大党员进行思想教育,也是王岐山调研的题中之义。他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这次修订条例重在唤醒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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